涉詐騙大陸銀行 加國華人地產巨頭被曝光

【新唐人2016年07月26日訊】加拿大主流媒體聚焦海外資金在卑詩省炒作房地產已經持續了相當長時間,一些具體個案陸續被曝光,大部分涉及華人。7月25日,加拿大主要媒體Postmedia曝光了太陽商業地產公司及其老闆孫宏偉的底細。

海外資金炒高加拿大房產,在溫哥華已經引起當地居民抗議。今年1月,媒體報導卑詩省證券委員會正在調查兩家公司:太陽商業地產公司(Sun Commercial Real Estate Ltd.)及Luxmore Realty,懷疑他們在籌集華人資金,用於投資卑詩省地產市場,但沒有辦需要的手續,這可能違反了該省的證券法。

7月25日,加拿大主要媒體之一的Postmedia發表長篇調查文章,揭示出太陽商業地產公司及其老闆的底細。文章稱,孫宏偉(Sun Hongwei)2013年創辦太陽商業地產公司,他用過的名字包括:Kevin Sun、Hong Sun、Kevin Lin。該公司在卑詩省買賣的地產價值數以億計,它在投資移民中集資已超過2億加元。

Postmedia認為,孫宏偉涉及中國大陸吉林省中國工商銀行的一宗相當於5億加元貸款詐騙醜聞。太陽商業地產公司的代表律師卡皮克(James Carpick)已發聲明稱,據其客戶所知,在中國,沒有警方的搜捕令與孫宏偉相關;而在加拿大,皇家騎警也沒有任何文件涉及到他。

不過,Postmedia稱,他們對一些執法人員採訪後發現,幾家相關機構,包括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及卑詩省證券委員會,都知道在中國的有關調查涉及孫宏偉及太陽商業地產公司的首席執行官Davidson Guo。

Postmedia稱,他們經過多次努力,孫宏偉都沒同意回答有關的問題。但是,卑詩省最高法院的一宗溫哥華南部炒地產的個案文件,提供了一些細節。孫宏偉的朋友及在卑詩省的第一個雇員江波(Bo Jiang,音譯)在其證詞中,提到了孫宏偉在中國的財富,以及他如何來到卑詩省,在地產業實施的複雜投資策略。

富有但涉及醜聞

孫宏偉在2004年聘請江波,為其總部設在列治文(Richmond)的房地產投資公司Qiji工作。雖然目前還不清楚江波對他的老闆在中國的歷史有多深了解,但按江波的法庭證詞,他知道孫宏偉自稱非常富有,因為他曾稱對江波說:「最終我會給你的報酬,會比你想要的或要求的更多。」還說他如此富有,這點小錢不算甚麼。

10年前,孫宏偉曾和江波在孫家的廚房談話,談到通過在溫哥華地產市場炒作(Flipping),能使他們變得如何如何富有。孫還拍著江的肩膀,對他表示讚賞。

被孫宏偉親切地稱為「波波」的江波,稱自己是孫宏偉的翻譯及地產投機交易的主力雇員,他曾是去與列治文管土地細分政府部門打交道的人,是他開設了一個皇家銀行帳號去管理孫的現金,照管所有相關的事,包括保存孫宏偉日益增加的空置物業清單。

Postmedia的調查發現,2004年,包括新浪在內的中國媒體,報導了一個名為孫宏偉的吉林省企業家,留下了一個28億人民幣的信貸迷宮、罵名及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的大案。

在1990年代,孫宏偉迅速積累了多家中國國有企業的大量財富,並被很多中國媒體報導。2003年,他被《新財富雜誌》評為中國第388名最富有的公民。但按中國媒體的說法,自那時候開始,孫宏偉就銷聲匿跡了。

為人謹慎低調

Postmedia的報導用「神秘」來形容孫宏偉的低調。在卑詩省很多地產巨頭尋求媒體曝光來推廣自己業務的環境中,孫宏偉則喜歡留在「陰影」裡,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太陽(Sun)商業地產公司,在橫跨溫哥華的公交車上貼滿了廣告,但孫宏偉一直避開接受Postmedia的採訪。

太陽商業地產公司的代表律師卡皮克也在有意將孫宏偉與這家公司保持距離,稱孫從2015年6月開始已經不是公司的董事,也不是其管理者和雇員。現實的情況是,卑詩省證券委員會最近稱,他們仍在調查太陽商業地產公司。

Postmedia稱,他們所能找到的、孫宏偉來到卑詩省後的唯一公開的照片,是他在2015年9月在公司的冰雕前,與公司的明星員工、副總裁Julia Lau的合影。但在卑詩省證券委員會的調查開始後,這照片在Lau的臉書網頁上被刪除了。

在當地,除了少數在列治文地產及政治籌款圈子裡講國語的消息靈通人士外,很少有人知道孫宏偉是迅速成長的太陽商業地產公司及許多相關公司背後的老闆。一名華社僑領說:「他(孫宏偉)很擅長躲避公眾視線。」

匿名接受Postmedia採訪的知情人士稱,孫宏偉自稱先在蒙特利爾登陸成為移民,因覺得那裡太冷,大約在2001至2002年搬到溫哥華。有一張孫的楓葉卡複印件,顯示了2001年5月4日及溫哥華的信息。

孫宏偉和妻子Ling Lin到溫哥華後,先住在公寓單元,但很快在溫哥華和列治文買了多棟房子。他們曾被加拿大匯豐銀行控告在一筆320萬的房貸中違約,涉及的是位於列治文的一棟950萬的豪宅,也是孫的多家公司的正式郵遞地址。

被指共謀詐騙銀行

Postmedia的調查涉及了孫在中國的經歷,說孫宏偉1968年6月17日出生於吉林省長春市,出生時的名字就是孫宏偉。中國媒體過去10年在網上的報告,顯示了孫在吉林的神秘崛起和突然消失的情況。

其中的一個報告,是《紐約時報》報導的中國著名雜誌《財經》的調查報告。被維基解密公布的、通過美國機密電報在2008年傳遞給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中央情報局的文件,提到《財經》的報告針對吉林省大範圍的腐敗。

按中國媒體的報導,孫宏偉原來是一名理髮師,他27歲時通過朋友聯繫上中國工商銀行吉林分行的經理,於1995年創建了吉林恆企業集團(Jilin Heng Enterprise Group)。在短短幾年內,他收購了數家國有企業,包括生產半導體、拖拉機、燈泡和電線的工廠,之後又進軍醫藥和零售連鎖店行業。

1999年,孫宏偉創辦了吉林省最大的連鎖超市,但當沃爾瑪落地吉林後,孫受到很大衝擊,面臨現金短缺問題。一些報告指稱,吉林恆企業集團通過欺騙手段獲得貸款。在一個案例中,《財經》提到孫涉嫌與「不存在」的企業有合資協議。

2000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稱,吉林市人民法院已判決孫宏偉和吉林製藥集團在一項公司合併上違反民法,其中涉及對吉林化工廠的「擁有、使用和處置」事項,孫的公司被責令對該案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

然而,在2001年,孫宏偉的集團公司被列為中國民營企業100強之一,當年孫宏偉成為吉林市全國人大代表。

在那段時間裡,中國工商銀行在全國範圍開展審計,並在吉林分公司發現了不正常的貸款。按當時新浪財經的報導,工商銀行審計委員會指稱,自1994年以來,吉林恆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13家關聯公司,採用了多種技術合謀詐騙銀行。截至2002年底,該集團在各省分行的貸款總額達28億人民幣。到2003年止,中國警方逮捕了數名孫宏偉在吉林省的生意合作者,當時孫宏偉已經在加拿大。

對於這些來自中國大陸媒體的信息,律師卡皮克對Postmedia說,他的客戶對這些信息的真實性「沒有信心」。「任何相信中國媒體報導準確性的人,應明智地記住,那裡沒有出版自由。」

早期有多種生意想法

Postmedia的調查發現,孫宏偉來到加拿大後,有不同的生意想法。在卑詩省,第一個與孫宏偉名字相連的公司是Qiji地產投資公司,在2004年註冊。該公司雇員江波在其2008年的法庭證詞中,提到了孫在2004年及之前的生意經歷。江說,他當時已經和孫一起做事。「開始的時候,我們試圖啟動一家投資公司,投資於華人房地產市場。我們還對超市進行了市場調研。孫宏偉當時還有一個想法,他想經營一個賭足球的俱樂部。」

江的證詞並沒有說清楚,孫宏偉最早的計劃是一個為華人投資者在卑詩省購買房產的基金,還是幫卑詩省投資者去購買中國房地產的基金。不過,彭博新聞社對SunOil Ltd.的報導顯示,其公司總裁兼董事長孫宏偉在2015年稱,他已經在自然資源行業有10年經驗,期間他作為顧問,一直活躍在國際地產市場。

利用政策賺錢碰壁

按江波的證詞,在 2005年,江曾在孫宏偉位於列治文的家裡,與其討論一筆位於溫哥華西南部海濱大道(Marine Drive)的物業交易,Qiji公司會是這個物業的擁有者。但是,孫宏偉要江波去簽相關的抵押貸款,因為這樣可以得到優惠的條款;還要江做該物業的掛名主人,因為可以利用江波作為首次購買地產者,獲得稅務優惠。

江要求得到海濱大道物業轉手後獲利的大約10%,以及他幫Qiji公司及孫宏偉完成的所有交易,也得到類似的分利比率。江稱,這些約定沒有簽名的合同,但按照中國文化的理解,孫宏偉已經口頭同意了。

江在作證中稱,孫宏偉對他說:「波波,你可以放心,當這一切完成及過去後,你將賺到的錢不會少於20萬。」

物業登記顯示,海濱大道物業2005年12月由江波以109萬買下。2006年4月這物業掛牌上市出售,當年9月以1,368,800元售出。

2007年出現合同糾紛,Qiji投資公司及孫宏偉把江告上法庭,指控他不公平地私藏了這筆137萬元銷售的收益。

不過,該案件的法律文件顯示,江波給孫宏偉的妻子Ling Lin支付了淨銷售收益492,257元,給Qiji公司支付了1萬元。

江波在其答辯書中稱,孫宏偉不希望繼續海濱大道的項目,因該物業登記為公司財產,他相信由此產生的稅收,會使這項目減少利潤。

該訴案的雙方,在2008年同意解除了訴訟。

卑詩省的地產行業最高監管者、卑詩省金融機構委員會首席執行官羅傑斯(Carolyn Rogers)稱,該個案涉及了幾個監管機構。她對Postmedia說:「受托人和受益人,以及任何協助他們的人,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不能有稅務欺詐或抵押貸款欺詐的行為。」

羅傑斯說,她會把這個海濱大道物業案轉給卑詩省房地產委員會。同時,加拿大皇家騎警、反洗錢機構FINTRAC、加拿大稅務局和卑詩省證券委員會都可以回答該案不同方面的問題。

Postmedia稱,他們聯繫了上述所有的機構,但還沒有人說他們是否會調查這海濱大道物業交易案。不過,加拿大稅務局的發言人特錦(Colette Turgeon)已經表態,雇員屬於首次購房者,其雇主不能因此獲得相關的稅收優惠。

使用現金手法惹麻煩

在這宗海濱大道物業案上,孫宏偉的律師要求江波回答為何從海濱大道物業的皇家銀行帳戶提取了幾筆現金。江的回答是,有些現金提取是為了Qiji公司的海濱大道物業項目。孫宏偉給了他大筆的現金,讓他代理存入該銀行帳戶,一些現金的提取,是給孫用於其它用途的,不是用於其它項目。江波說:「我不知道如何解釋,因為孫宏偉喜歡這樣的做事方式,每當他想要現金時,他就要我做這樣的事。」

江波的作證還包括,在海濱大道物業項目之前,他們已經做過很多項目。在初期的幾個項目中,都是同一名地產經紀介紹他們去見皇家銀行的分行經理。江稱,這名地產經紀在交易中只說姓張(Cheung),應該是Sutton集團列治文辦公室的經紀。

Postmedia的文章稱,江的證詞提出了一個問題,即由Fintrac監管的地產經紀及銀行,是否按反洗錢法的要求,對其客戶完成了適當的盡職調查;是否應該報告與孫宏偉有關的大筆現金交易。

對加拿大系統的挑戰

據FINTRAC對行業執業者的指引,孫宏偉的很多交易行為可疑,比如FINTRAC稱,對於買方為外資、目的是投資而不是居住的個案可以舉報;如果非加拿大人在很短的時間內購買了多個物業、使用空殼公司或企圖保持匿名,都屬於可疑。

Postmedia稱,他們向Sutton集團列治文辦公室求證,公司老闆只是證實了有一名經紀姓張,但說不知道孫宏偉和江波的名字。FINTRAC不說他們是否收到過對海濱大道物業炒賣個案的投訴,並澄清說,他們不是調查機構,警方才是。但FINTRAC強調,金融機構必須採用合理措施,確定是否有第三者、而不是帳戶的主人在決定如何使用帳戶。

海濱大道物業訴訟案,似乎彰顯了卑詩省房地產行業的監管不力,因為最近一個對行業的獨立報告公布後,省長簡蕙芝宣布,取消地產行業的自我監管權。

Postmedia稱,江波80頁的證詞,展示了孫宏偉早期做的交易及投資方式。當江波的代表律師要求向孫宏偉提問時,孫沒有出庭作證。

2004年曾有媒體報導,孫宏偉擁有的很多公司的融資方式如「迷宮」。2008年,江波在法庭上作證也談到,要解釋清楚他的僱傭關係,以及孫的許多地產項目,會是一件極其複雜的工作。

在加拿大使用大陸生意規則?

看起來,孫宏偉的行事方式是把他個人的投資、他公司的投資、他與其他人合作的投資都混在一起了。

江波在作證時說,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因為孫宏偉做地產項目時,每個項目他會註冊一個專門的公司。在操作時,「他個人的投資、他公司的投資、他與其他人合作的投資,一切都被混在一起了」。

「在卑詩省,孫宏偉似乎在重複他在中國吉林省的業務風格。」一名知情人士對Postmedia說,孫是一個機會主義者,他在吉林省以很便宜的價格買下工廠,然後以房地產價格出售。在卑詩省,他從購買農田很快轉到炒買炒賣住宅房產、商業地產。如果有中國的開發商來溫哥華發展,孫會先購買土地,然後出售給他們。

Postmedia稱,一些知情人士告訴他們,在溫哥華,像孫宏偉這樣的人很多。人們相信,溫哥華有數以百計的地產投資者,他們在中國被懷疑,加拿大的司法機構也知道他們是誰。

經過檢查數百頁與孫宏偉相關的公司、法律及土地文件後,Postmedia稱,他們形成了一幅圖案:圍繞著孫宏偉有數名關鍵人物、很多豪華住宅及大溫地區具有高潛質的物業。這些人、房屋和土地與約14家投資公司相連,它們都與太陽商業地產公司相關。如果孫宏偉是這個金融太陽系的中心,那些圍繞它的行星都以高度平滑的關係運行,其中涉及的人名、公司地址、名稱及董事都會不斷地改變,比如Qiji公司就有5個不同的名字。

大紀元在黃頁(yellowpages.ca)上找到太陽商業地產公司後,發現最新的信息顯示,這家公司已經永久性關閉。該公司的電話仍有效,但留言表示要採訪後,沒能在截稿時間內獲得回應。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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