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海關:攜帶超萬元進出必須申報 不僅限於現金

【新唐人2016年08月17日讯】為了防止洗錢和資助恐怖份子,加拿大海關現金和金融票據進出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價值超過1萬加幣必須申報,否則會面臨為數不小的罰款。

攜帶1萬加幣或者更多

無論任何時候通過海關,如果攜帶價值1萬加幣或更多的現金和金融票據必須申報,無論你攜帶的是加拿大貨幣,外幣或者兩者都有。

金融票據包括但不局限於股票,證劵,銀行本票,支票和旅行支票。

其實加拿大海關進入沒有金額的上限限制,也并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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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加拿大

如果你攜帶1萬加幣或更多,必須在海關申報卡上申報(樣本:CBSA Declaration Card)或口頭向海關人員申報。

離開加拿大

如果你乘坐飛機攜帶1萬加幣或更多離開加拿大,你必須在機場內過安檢前,向加拿大海關人員申報。如果你走陸路,乘船或火車離開加拿大,你要到最近的海關進行申報。

親自申報

如果你進入或離開加拿大,要填寫個人過關現金或金融票據報告(Form E677),如果你申報的錢財或金融票據不是你自己的,你要填寫通用過關現金或金融票據報告(Form E667)。

可以在過關時將填好的表格交給海關工作人員。

郵件申報

如果你通過郵件發送現金或金融票據,要附加一張加拿大郵政的報關表格(Canada Post 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CN23)),可以在郵局拿到這份表格,郵件中還要包括我們上面提到的(Form E677)。

沒能申報

如果你沒能申報攜帶的所有的現金和金融票據,官員有權利沒收,在繳納罰金之後這筆錢會歸還給你,罰金從 250加元到5千加元不等。但如果懷疑攜帶錢財是犯罪所得,或與恐怖活動有關,海關不會返還這筆錢財。

為什麼要申報

海關給出了申報錢財的理由包括:

•阻止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便於調查相關罪行提出檢控;

•應對有組織犯罪構成的威脅;

•履行國際承諾,打擊跨國犯罪。

(記者王蘭報導/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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