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狼牙山五壯士」案終審 政治判決?

【新唐人2016年08月20日訊】備受關注的中共「狼牙山五壯士」的後人起訴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法庭判決要求被告在媒體上向「五壯士」後人「賠禮道歉」。有分析表示,這一案件是維護中共意識形態的政治判決。

喧囂一時的「狼牙山五壯士」後人告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8月15號作出終審判決,確定被告洪振快敗訴,必須要在媒體向「五壯士」後人公開道歉。洪振快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表示,原告在一審中沒有提供任何反駁他的證據,一審和二審判決都是違反司法原則的荒謬判決,都是一個要打壓不符合當局歷史宣傳口徑的政治判決,自己不會道歉。

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我作為一個歷史研究者,我基於歷史研究的規範,都有根據地探討歷史真相,這是一個基本的學術自由和思想自由。他們沒有權力來干預和侵害憲法明確賦予公民的學術自由和思想自由。我就是要為中國知識界爭口氣,我堅決不向政治權力低頭。」

根據中共的說法,「狼牙山五壯士」是指1941年八路軍晉察冀軍區的五名官兵,在抗日戰爭時期, 在殺死數十名日本軍之後,走投無路之下選擇集體跳崖自盡。

對於這段所謂的歷史,洪振快於2013年9月在財經網刊發《小學課本「狼牙山五壯士」有多處不實》,及在《炎黃春秋》上刊發《「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的文章,他通過對中共現有文獻進行查閱,發現有多處前後矛盾的地方。
 
根據《美國之音》引述,洪振快發表的《「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援引軍方歷史檔案,從歷史考據角度,質疑事蹟的許多歷史細節,認為當時情形並非官方宣傳的,抗日戰士與日軍主動接戰,而是退路被切斷,慌不擇路,退至絕地。關於「跳崖」,洪振快認為,其中倖存的兩人是「溜」、 「滾」、「竄」,而不是主動跳崖。

旅美文化學者王康:「狼牙山五壯士基本上可以說是百分之百是編造出來的,鐵道游擊隊,山東的棗莊那一帶,有這麼一點,八路軍不是說完全不抗戰,主要是保持實力,這是毛澤東和整個共產黨的共識,才能在後來打敗國民黨。」

關於毛澤東在抗日戰爭的賣國言論,香港《開放》雜誌曾報導,1937年8月,毛澤東在陝北洛川會議上說,「要冷靜,不要到前線去充當抗日英雄,要避開與日本的正面衝突。」分析認為,毛澤東的這段話,也間接應証了狼牙山不可能出壯士。

8月16號,洪振快重新起訴解放軍報社和所謂的「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連長兒子劉宏泉,以及起訴崑崙策網和劉宏泉名譽侵權案,已被法院准予立案。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察官沈良慶:「我估計這個起訴,我個人看法這個官司贏不了,因為法院(是)共產黨領導,顯然不可能讓他贏這場官司,如果贏了這場官司,那這個偽造歷史的問題就不好交代了。」

王康:「因為中共自己是內戰打贏之後,掌權六、七十年,造謠也造了六、七十年,它必須保持把這個假的變成真的,就是共產黨強烈的一種憂患意識,一種權力還保不保得住江山的意識,一切都是從這裡來的。」

分析認為,中共需要類似像狼牙山五壯士這樣的所謂英雄,來支撐抗日戰爭結束後,中共政權的合法性。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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