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殘障法遭控訴 華埠街坊會籲改進

【新唐人2016年09月02日訊】日前,一名坐著輪椅的殘障人士,來到舊金山中國城。一家華埠商鋪因沒有提供殘障人士方便被投訴,並要求店主賠償750美元。對此,華埠街坊會召開會議,幫助店鋪與業主了解保護殘障人士相關法律以及如何改進保護自己權益。

9月1號,華埠街坊會共同主席李兆祥說,最近殘障人士投訴了39個商鋪不符合政府要求的殘障人士標準,這些商鋪包括舊金山華埠在舊金山灣區不同城市。

華埠街坊會共同主席李兆祥(Pius Lee)說:「法律之下殘廢人士組織,可以自己告業主,說那個商家你違例。普通他們多數是贏的。」

不少到場的華埠業主表示了解保護殘障人士相關法律非常有用。

華埠業主李泰來表示:「他說上了法庭我們一定輸,請律師又要花2萬5千元,一定要2萬5千元來打這個官司,那你又要賠幾萬塊錢給他了。這實在是很慘的,就是硬要我們賠錢。所以我們唯有自己做好一點,儘量做好、做對。」

由於加州與聯邦法律保護殘障人士,所有樓房建築的業主都需要為殘障人士提供進出以及洗手間使用方便。例如櫃臺高度不可超過34吋等。

建築設計師吳蔚新(Wilson Ng)表示:「規矩是在門口要有32吋是開通的,就是三呎的門是會夠的,左邊推進的有12吋的空間,外拉的門後有18吋,也就是4呎的空間。那地下有5呎的空間是平的空間。」

東北聯邦信用會勞經理微笑(Lily Lo)表示:「我們可以讓專家過去,這些專家平時一個報告要$1,200,這些是免費,政府有一筆錢。」

幫助小商業做免費評估的勞女士表示,目前他們已經幫助了大約六百多家店鋪,讓殘障人士使用方便的標誌變得非常明顯。

新唐人記者古馨雨舊金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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