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沒有選舉 中國何來賄選

【新唐人2016年09月22日訊】遼寧賄選案最近一段時間引發廣泛討論。而最多人討論的是,中國有選舉嗎?竟然有賄選!學者們分析,和民主制度下的「官員賄賂民眾」不同,中共所謂的賄選實質是「官員賄賂上級官員」,也就是買官賣官。

遼寧賄選案激起北京震怒,官場震動,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也讓中國百姓震驚。

微博上不乏這樣的言論:「不發生那麼多賄選案,我都不知道祖國還有選舉呢?」「我們全家身為中國公民,從來沒人接到通知說要選甚麼代表。」「中國沒有公民投票權,哪裡來的賄選?就是有人給我10萬,我到哪裡投票選他?」

旅美文化學者,民間思想家王康也表示有同感。

旅美文化學者王康:「我的直覺就是,這倒是個新鮮事。因為我都這把年紀了,我60幾年在中國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選舉。沒有選舉當然就沒有甚麼賄賂選舉,賄選的情況。」

另一名中國學者,時評作家楊恆均發博客文章說:「拜託,這不是賄選,這叫賣官鬻爵」。他指出,首先中國人不知道「賄選」的本質是甚麼。其次,人大代表都實行「等額選舉」,幾乎都是官定的,哪個是選民選出的?既然沒人選,他們賄賂了誰?

王康分析,民主國家是多黨選舉,選民政治,政客為了當選,討好選民是基本功。

王康:「當然討好選民有各種手段,其中賄賂,給選民一定物質上的,或者金錢上的好處,那叫賄選,這種手段肯定不能排除。但是在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這種賄選是很低級的,我覺得是基本過時的手段,現在的選舉已經是非常公開了,選舉的各種涉及方案也比較成熟,而且選民也是高度多元化。賄選好像都是以前的事情,因為這個風險太大,得不償失。」

如果說民主國家的賄選,是「官員賄賂民眾」,那麼中國的情況則非常獨特。

中共在大陸實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號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但目前只有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實行所謂的直接選舉。不過基礎選舉的候選人基本也都由上級指定。

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甚麼叫上級任命呢?就是他們在投票之前,共產黨的組織部門,書記給他們開會,就定出來一些人,哪些人當候選人。那麼選的時候又沒有差額選舉,當了候選人就肯定當選了。」

雖然中共不愿承認大陸沒有民主選舉,聲稱這是中國特色的民主制度,但人們反過來看到的是,沒有官方背景的公民獨立參選都受到打壓,例如:2011年北京獨立參選人的名字從選票上被抹掉;2012年成都10幾名獨立參選人被維穩人員毆打;今年江西一名獨立參選人為了參加當地縣、鎮人大代表選舉,不得不立下遺言。

學者指出,中共所謂的賄選,實質還是「賄賂上級官員」。

孫文廣:「他的行賄有可能會找共產黨的組織部長,管這個事的,或者統戰部長啊,實際上他是買通了一些管選舉的官員,放他們一馬,他們當候選人。如果把這個(人大)代表看作一個官的類型,就是賣官了,他去買這個官,把錢送給共產黨的一些官員。」

雖然「買官賣官」並非民主選舉中的「賄選」,但仍然是一種行賄手段。大陸知名律師遲夙生在微博提問,對此立案定罪的起刑標準應當是多少?不少網民參與討論,有人說,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按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也有人說三億。但由於「人大代表會制度」是中共所謂政權的根基,同時也有網民提問,這樣嚴重而普遍的行賄「為甚麼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採訪/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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