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小百科-美國的三權分立

【新唐人2016年11月04日訊】【美國的三權分立】

美國建國之初,為保障個人自由、 避免政府權力濫用,1787年新憲法通過,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聯邦制國家。

1. 立法機關即國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制定法律。
2. 行政機關由總統組內閣,行使治理權。
3. 司法機關由聯邦最高法院和次級法院組成, 擁有解釋憲法和推翻違憲法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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