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冤案追責 控原審法官故意殺人

【新唐人2016年12月30日訊】12月22號平反的「江西樂平冤案」,方春平4名受害人已經委託律師處理後續事宜,包括國家賠償和追究責任,律師將對製造冤案的辦案人員、檢察院公訴人,以及兩次宣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景德鎮中院的法官,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訴訟。

26號,樂平冤案律師團在網上發布聲明說:律師團已接受委託,處理後續的國家賠償及刑事錯案追究事宜。對辦案人員、檢察院公訴人,以及兩次宣判死刑的法官,將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起訴;同時將對原審改判黃志強等4人死緩的江西省高院法官,控以涉嫌「徇私枉法罪」。

江西樂平冤案」程立和的辯護律師簡益平:「是想追究責任,國家賠償這是肯定的,賠償的金額現在還沒有確定。」

律師團的聲明中指出:四名當事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是事實上無罪,而非存疑無罪。四名當事人的有罪供述系通過刑訊逼供手段獲取。還有江西省高院再審中存在違反法定程序、隱匿證據的行為。

方春平表示,製造這起錯假冤案的人都已升官,應該追究責任。

「江西樂平冤案」受害人方春平:「刑訊逼供嘛,冤枉我們殺人搶劫嘛,現在我們平反啦,現在我們委託律師,就是告樂平公安局當年刑訊逼供我們那些公安刑警。」

「江西樂平冤案」受害人黃志強:「身體受到傷害嘛,身上現在還有點傷嘛,追責的後續問題,現在我們在委託律師,國家賠償。我們律師還是我們多多少少都有點壓力,因為這個案子本來就是一個壓力很大的案子。」

「江西樂平冤案」發生在2000年,江西樂平中店村發生一起殺人搶劫案。兩年後,村民方春平等4人被捕,兩度判死刑,2012年真兇方林崽落網。今年12月22號江西高院開庭再審,宣判4名被告無罪。

新唐人記者熊斌、陳杰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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