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個副國級貪官蘇榮被判無期

【新唐人2017年01月23日訊】1月23日,中共官媒發佈消息,中共江派前常委曾慶紅的心腹、前政協副主席蘇榮,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蘇榮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16億余元;另有8027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蘇榮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被調查的副國級高官。蘇榮利用歷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中央黨校副校長、江西省委書記等職時,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等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此前,中紀委通報蘇榮案情時曾披露,蘇榮案呈現出家族式腐敗,全家幾乎全部捲入其中。

據報,蘇榮的家人中有10餘人涉案,包括蘇榮的妻子於麗芳、兒子蘇鐵志、外甥及蘇榮的女婿、湖南張家界市前副市長程丹峰等已被調查。其中,於麗芳捲入最深。蘇榮妻兄於平安也遭調查,並於2015年3月自殺身亡。

2015年2月16日,蘇榮被立案審查及被「開除黨籍、公職」。中紀委特指蘇榮「擅自改變組織決定」,問題嚴重,並質疑蘇榮背後「有靠山、有小圈子、有小集團、有同盟」,因此敢於和當局「對抗」。

此前報導披露,蘇榮是現任江派常委張德江為首的「吉林幫」重要成員,其與江澤民集團的曾慶紅、吳官正、周永康三名前常委之間均有政治與經濟利益交換的黑幕。

2004年10月末到11月,時任甘肅省委書記的蘇榮,隨中共代表團訪問非洲部分國家期間,接到了讚比亞高等法院的傳票。指控其追隨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因此被當地法輪功學員以「謀殺罪、酷刑罪」等告上了法庭。

蘇榮接到傳票後,提前偷越邊境潛逃到辛巴威和南非,然後從南非逃回中國。2004年11月8號,蘇榮沒有出庭受審,也因此被控「蔑視法庭罪」。讚比亞警方發出通緝令,要逮捕蘇榮。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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