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書朱鎔基無效?賴昌星獄中再出新動作

【新唐人2017年02月02日訊】廈門遠華案歷來被外界稱作是中共建政後最大走私案,此案的主犯賴昌星也備受外界關注,繼賴昌星上書前總理朱鎔基,舉報遠華案專案組違法侵吞財物之後,近日,賴昌星再次提出申訴,稱遠華集團被沒收的數百億財產至今含糊不清,要求就沒收全部個人財產附加刑罰提出再審。

綜合媒體報導,正在福建漳州監獄服刑的遠華案主犯賴昌星,稱被沒收的全部財產仍被廈門海關掌控,至今也沒有上繳國庫,造成他不能減刑,因此近日通過代理律師舒傑提出申訴,請求將涉案財產全部移交法院重新查封,審判後處理涉案財產。

其代理律師舒傑表示,財產經過國家沒收後,按照規定應該給個扣押財產清單,並且要簽字的,證明財產來源和去向,但對於賴昌星案至今沒有任何交代。律師已將申述書遞交到廈門市中級法院。

舒傑還稱,如果被沒收財產已移交國庫,會有回執送給賴昌星,但他稱一直沒有收到。沒有回執意味著判決仍未執行,因此減刑程序也無法啟動。

此前,被判無期徒刑的賴昌星曾於今年1月向中共前總理朱鎔基上書,舉報負責查處遠華案的420專案組沒有將沒收的財產上繳國庫,仍存於廈門海關,部分財產被低價轉售,質疑有中共官員或中飽私囊,貪贓枉法。另外,他還致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希望加國政府繼續關心他。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曾表示,賴昌星上書朱鎔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希望及早減刑,普通犯人關押兩年後,可以無期轉有期,而賴昌星的情況極不正常,暗藏著某種危險。

旅居加拿大的作家盛雪2月1日表示,賴昌星提出申訴,是希望再度引起外界關注,他擔心自己的安全,這也是整個中共高層政治鬥爭的一個新的動向。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於1999年犯案,賴昌星利用錢財和酒色大肆賄賂公安、海關、武警等許多部門的中共官員,進行走私活動,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時任總理朱鎔基震怒,親自督辦。審查中至少600涉案人員,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死刑(包括緩刑)的有14人,其中包括中共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中共元老姬鵬飛之子、中共軍隊總參謀部情報部常務副部長姬勝德涉案被判無期。

據海外媒體報導,案件涉及到時任黨魁江澤民的多名心腹,包括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前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江澤民大秘賈廷安及其他幾名秘書等,由於他們的支持,賴昌星才能走私大量石油、私家車等戰略物資。也有報導稱,由於賈廷安的「通風報信」,才使賴昌星順利逃出海外,但賈廷安和賈慶林在江澤民保護下安然無恙。

(記者歐陽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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