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三項罪 韓檢方再申請逮捕李在鎔

【新唐人2017年02月16日訊】韓國三星集團副董事長李在鎔因涉嫌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週四再次到獨立檢察組辦公室應訊。檢方擴大對其指控罪名,並再次向法庭申請逮捕令。法庭聽證後,將決定是否逮捕李在鎔。

週四,韓國三星集團副董事長李在鎔,在七個多小時的應訊後,離開首爾的地方法院。保安護送他到首爾郊區的拘留中心,等待法院判決,是否將他逮捕。

這是韓國總統親信干政案獨立檢察組一個月內,第二次提請法院簽發李在鎔的逮捕令。

這次,除涉嫌行賄外,檢方新增加了三項指控李在鎔的罪名,包括藏匿非法所得財產、盜用公款以及在親信門聽證會上作偽證。

檢察組鎖定三星集團和朴槿惠的關係,指控李在鎔承諾提供3770萬美元,資助朴槿惠的密友崔順實的公司和機構,以換取朴槿惠對三星集團旗下兩個子公司合併案的支持。

截至目前,朴槿惠、崔順實和三星集團都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週四,特別檢察組還提訊了三星電子現任社長朴商鎮(Park Sang-Jin),面對記者們的提問,他一言不發,進入法院。

檢察組也向法院申請簽發對朴商鎮的逮捕令。

新唐人記者 唐楣 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