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蔭權獲刑 vs. 「堅決抵制司法獨立」

【新唐人2017年02月22日訊】曾蔭權獲刑的消息,在大陸網民中引發熱議。在一個法治社會,最高行政元首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也有分析認為,曾蔭權的判例,也可能成為梁振英的前車之鑑。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因任內處理雄濤廣播經營牌照事宜時,未按規定申報他計劃租用雄濤廣播股東投建的豪宅。香港高院判定,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獲刑20個月,成為首個被定罪的香港前特首。

葉寧:「這個判例非常有啟迪意義,說明只要在比較民主的憲政法治社會,任何官員、公務員,他們的貪瀆腐敗行為不管多小,都會面對嚴重的後果。」

王軍濤:「不僅僅是維護了香港法治的尊嚴,而且表明目前還有一批人,特別是法律人,在捍衛香港的一國兩制。因為按照中國的做法的話,曾蔭權可能就被悄悄地豁免了。」

大陸社交媒體上,網民對比大陸官員,動輒貪污受賄數千萬、數億人民幣,甚至捲入命案,但屢屢獲得輕判。

反觀大陸司法現狀,大陸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今年1月曾公開反對司法獨立。而去年大陸超過20萬人實名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違憲迫害法輪功,造成至少數千人死亡,但是至今沒有一起獲得立案。

王軍濤:「蔭權獲刑,給大陸帶來的一個啟示,就是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元首(或行政元首),在觸犯法律的時候,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甚至用更嚴格的程序去追究他的責任,因為他的犯罪和失職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更大。」

曾蔭權是香港史上入罪的最高級前官員,但中共官媒低調報導,幾大門戶網站的醒目位置,都不見曾蔭權案。

王軍濤:「如果中國人把香港和中國大陸的現狀做對比,產生出要求變革的願望,這是中國政府最害怕的,也是最尷尬的。」

除了曾蔭權,即將卸任的香港特首梁振英,也有類似的利益爭議。他在特首任內,接受競選前服務的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幣,未按規定申報。

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時評員蔡詠梅:曾蔭權已經定罪,比他性質還更嚴重的梁振英能不能被起訴、被定罪,這是一個很關鍵去考量香港(是否)真正司法獨立,是不是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現在大家都在觀望中。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相關鏈接: 【禁聞】黨媒批7港警案法官 律師:居心叵測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