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46萬美元被控罪 如何避免「英達式」錯誤

【新唐人2017年03月03日訊】近期,大陸導演「英達」被以「洗錢逃稅」的罪名,遭到美國政府「指控」。英達目前已和美國「司法機構」簽署了認罪協議,並繳納了超過20萬美元的罰款和稅款,未來還可能被拒絕入境美國。那麼如何避免「英達式錯誤」,我們用幾個關鍵數字,帶您瞭解。

1萬美元:美國海關規定,無論個人或多人結伴入境,整體攜現金超過1萬美元,就要填表申報。而英達1年多內,螞蟻搬家式帶入64萬美金。

1萬美元:美國金融機構24小時內接收客戶超過1萬美元現金,就會要求客戶填寫8300表,也叫《現金交易報告》。而英達把46萬美元,分50次存入銀行,每次存入9000多美元。刻意分拆迴避1萬美元上限的痕跡明顯。這容易被銀行懷疑,並上報國稅局。注意,不管現金來源是否合法,拆分現金交易的本身,就可以入罪。

1萬美元:美國納稅人,如果在海外有一個以上金融帳戶,一年內任何時間的最高總額超過1萬美元,就要填寫114表申報,這個規定叫「肥爸條款」。同時還有一個「肥咖條款」,也是針對海外資產,規定更為細緻,要另外填寫8938表格申報。英達存入的46.4萬,來自海外收入,但過去沒有申報,因此被國稅局補徵11.3萬美元聯邦稅,以及其他罰金。

一招規避風險:如實申報,且能解釋資金合法來源。

一個錯誤的理財觀:不少華人為領取低收入福利,或為了少繳稅,將大量現金放在銀行的保險箱,使銀行帳面資金看來很少。但其實,如果客戶打開保險箱後存取少於1萬美元現金,容易引起銀行懷疑並上報。

10萬美元:在美國,如果收到海外贈予超過10萬美元,要填寫3520表申報。另外投資移民可用8938表申報海外資產,沒錯,就是剛才提到的肥咖表,等錢匯到美國時,就有了報稅依據。

一句話總結:隱瞞資金來源以及所有權,可能被認定為洗錢;偷稅漏稅,則被視為非法收入。兩者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罪名。川普政府對相關執法趨向嚴格,千萬別因小失大。

新唐人記者林瀾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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