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揭密:張志新10歲兒女被迫要求處死母親

【新唐人2017年03月04日訊】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瀋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被執行死刑,時年45歲。文革結束後,張志新的殘酷遭遇被逐漸披露出來。比如,深及骨頭的手銬腳鐐,一米見方的陰暗囚室,肉體的侮辱,割喉,一槍擊碎頭部……。

張志新被處決前,有一段當年為張志新女兒所做的筆錄:「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屍體也不要,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都擁護。對於張志新在監獄的還有什麼財物,我們什麼都不要。」

大紀元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一書披露,許多人都知道張志新受盡酷刑、輪姦和精神摧殘,最後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被割斷喉管後槍決。然而許多人可能不知道這場悲劇的背後還有更為殘忍的故事──「死囚家屬學習班」。

張志新的女兒林林回憶起1975年初春的一段經歷:「瀋陽法院來的人大聲說:『你媽媽非常反動,不接受改造,頑固不化,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反對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罪上加罪,政府考慮加刑。如果處以極刑,你是什麼態度?』……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樣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強裝鎮靜,強忍著淚。

爸爸說過,不能在別人面前掉淚,不然就同媽媽劃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說:『如果確實那情況,政府怎麼處理都行。』法院的人又問:『處極刑,收不收屍?張志新獄中的東西你們還要不要?』我低著頭沒說話。爸爸又代我說:『我們什麼都不要。』……爸爸領著我和弟弟從縣城招待所出來,跌跌撞撞,頂著呼嘯的風雪回到家。

沒有做飯,爸爸將家裡僅剩的一個窩窩掰成兩半,分給我和弟弟吃,說:『吃了早點睡覺。』我靜靜地躺在炕上。爸爸獨個兒坐在小板凳上,對著燈發愣,他瞅了瞅炕上,以為我和弟弟睡著了,就慢慢地站起來,輕輕地把瀋陽家裡帶來的箱子打開,翻出媽媽的照片。看著看著,爸爸禁不住流淚了。

我翻下床,一頭扑進爸爸的懷抱,放聲大哭。爸爸拍著我,說:『不能這樣,不能讓鄰居聽到。』聽到哭聲,弟弟醒來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緊緊地摟在懷裡。這一夜,我們不知流了多少淚,卻不能大聲哭。」

那一年,彤彤不滿10歲,而林林也未滿18歲。

林林和彤彤沒有再見到自己的母親。張志新平反之後,女兒曾林林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學習,兒子曾彤彤考上了清華大學化學系。多年後,姐弟先後去往美國,如今都定居在明尼蘇達州。姐弟倆回國很少,親人們相聚時,有說有笑,絕少提起他們的母親,那是一個從未結痂的傷疤,傷痛仍在不時翻湧。

(文:宋文華/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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