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法院秘判信仰案 同一案出兩份判決

【新唐人2017年03月28日訊】再來關注中國的消息。日前,在沒有通知辯護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青島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王麗卿,對三名法輪功學員張紅茹、李秀君、王瑾,進行非法秘密判刑。奇怪的是,同一個案件,三位辯護律師竟然收到了兩份內容不同的判決書。

3月28號,張紅茹的女兒楊臻告訴《新唐人》,媽媽張紅茹和李秀君、王瑾,去年5月9號在青島市南區懸挂展板,被南區金門路派出所綁架。展板內容是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遭到幾十萬人控告。

張紅茹的女兒楊臻:「直接抓了,然後再繼續抄家,抄家的時候,搜查清單上都是內部人員,沒有第三方見證人,是非法的,然後取證,抄起大法書,真相光碟啊。」

楊臻說,之後警方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逮捕3人並一直關押,去年12月19號非法開庭。今年1月19號,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人的情況下,3人被秘密判刑。

家人收到判決書後,上訴到青島中級法院,才發現同一案件竟存在兩份內容不同的判決書。

楊臻:「它(法院)沒有任何證據就判刑,我們就上訴,本來就沒有違法,上訴到中級法院,律師去閱卷時發現有兩個判決書,一份是2016年12月26號判的,然後一份是2017年1月19號判的。」

據了解,2016年12月份的判決書,和2017年1月份的判決書,在刑期和罰金方面都不同。2017年1月份的判決書在刑期上有減少,但罰金則有部分增加。

楊臻說,法官知道律師拿到兩份判決書之後,想收賣律師把這個判決書要回去,被律師拒絕。她希望國際社會關注,督促青島當局儘快放人。

新唐人記者常春、李沛靈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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