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翻牆」有罪的規定真的可以實施嗎

【新唐人2017年03月31日訊】今天,看到一篇《中國新規定:網際網路「翻牆」有罪》,才知道:3月27日,中國直轄市之一重慶市發佈所謂的《重慶市公安機關網路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版,規定在重慶司法管轄區的人使用網路翻牆工具翻越中國當局設置的信息封鎖牆訪問牆外網站的人可以被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不知道它是依據什麼法律制定的,事先徵詢了什麼專家或公眾的意見。

幾十年前,中國公民收聽政府沒有准許的境外廣播電臺有罪。

今天,中國政府規定使用翻牆工具有罪。

看完這個新規,我很想說說心裏話,當我打完幾行字後,看看不妥就刪除了。因為特色的國度之所以要封鎖網路,就是因為不讓人說真話。我這又何必惹怒黨媽媽,媽媽都一大把年紀了,還能…….,咳!

但我在想:重慶這個新規定無疑是在扒光黨母親的內褲?

一、《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

二、根據一般的法理原則,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就應該視為允許,政府就不應干預。

三、我們國家領導人的兒女,如果都在境外的話,那重慶這個規定是不是也把在境外的國家領導人的子女先定為罪人呢?網路對人的影響總沒有他們親身在境外的體會嚴重吧?

中國加入WTO目的不就為了與國際接軌嗎?重慶為什麼又制定新規阻止網民進入國際聯網?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我國「正能量」方都很排斥境西方文化,排斥美利堅,可我發現最愛西方文化,最愛美利堅的都是「正能量」一方。因為現在領導全國人民的偉大黨就是西方來的。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大都把唯一的獨身女送到美國。很多腐敗份子大量的存款也存在美國,最愛美國的不就是這些人嗎?

在此我真誠奉勸制定「網際網路『翻牆』有罪」的「核心人物」:不要做讓黨無信可言,讓民無路可走舉措。該收斂時還是不要太囂張。

以前毛澤東思想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筆桿子裡也出政權」,

五年前,我看到有耍筆桿子的愛國賊的說「槍桿子裡出政權,筆桿子裡穩江山」。

時代在變,人的觀點也在變。

以前女子又白又胖就是美,現在女子苗條才是美。

以前槍桿子裡出政權,現在的槍桿子可能會突然轉頭。因為你們做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只有你們自己知道。

前幾年,愛國賊認為筆桿子穩江山,而現在真正的筆桿子不會幫腐敗穩江山。

沒看到孫立平教授說的:「維穩已變得保護腐敗強有力的措施」了嗎?

以上這些都是我內心的真話,不要又把我列入「不穩定份子」行列,否則你們身邊剩下的真的都是給皇帝穿新裝的奴才了。

王秀英

寫於2017年3月29日晚

責任編輯: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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