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議員重啟法案 活摘器官列刑事罪

【新唐人2017年04月06日訊】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本週將在議會重新啟動前國會議員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的私人法案。這一法案把「參與強摘人體器官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請看來自加拿大渥太華的報導。

重新推出的打擊活摘人體器官私人法案,以兩種方式追究犯罪人的責任。

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加拿大人在知道的情況下,接受未經捐贈者同意,通過強摘得到的器官是犯罪。」

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另一方面是比如中共官員,或其他國家的人,如果涉及參與強摘器官犯罪,將不能進入加拿大。」

考特勒曾表示法案也旨在制止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加拿大世界小姐林耶凡:「這種做法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進行,受害者在器官被摘取的極度痛苦中死去,例如心臟和肝臟,還有其它的器官,最終會被殺死。」

前司法部長Irwin Cotler:「活摘器官是反人類的罪行,足夠可怕的了。必須要對從事這一犯罪的人追究責任。」

前國會議員David Kilgour:「在世界上200多個國家,只有在中國,活摘器官是國家支持的,以一個工業的規模在進行。」

新唐人記者周荔敏渥太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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