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法輪功學員朱小梅案退偵

【新唐人2017年05月05日訊】河北廊坊香河縣法輪功學員朱小梅,去年因沿街張貼宣傳法輪功真相標語,遭中共警察非法抄家、拘留。近日,該案經香河法院及檢察院先後退回補充偵查。余文生律師表示,當局的指控缺少法律依據。

自由亞洲電臺5日報導,家住在廊坊市香河縣城的法輪功學員朱小梅,去年11月29日晚,在家中遭當地公安抄家及刑事拘留;12月13日,遭檢察院批捕,目前,羈押已經超過5個月。

5月4日,朱小梅委託的辯護律師余文生稱,其當事人拒絕認罪,根據相關法律,他向香河縣檢察院發出要求撤訴的律師意見書。

他說:「朱小梅的案件從立案包括起訴,我認為都是比較荒唐的。首先,中國並沒有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2月1日,兩高出了新的司法解釋。對所謂邪教如何定罪判刑,這個解釋我認為也是違法的。因為司法解釋只是針對法律的解釋,但這個新的司法解釋有立法的嫌疑」。

4月11日,被羈押在三河市看守所的朱小梅在會見律師時,否認當局的指控,認為自己沒有觸犯法律。

同一天,余文生律師又到香河縣檢察院閱卷。檢方指,朱小梅於2016年11月10日下午,駕駛一輛電動自行車,在香河縣淑陽鎮淑陽大街周邊及沿線,電線桿、樹幹、工地圍擋張貼宣傳法輪功內容的標語,嚴重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

余文生說,國務院認定的14種邪教中並不包括法輪功:「即使按照兩高的司法解釋,朱小梅的案件從數量上也不構成司法解釋所定罪的量刑標準」。

3月10日,香河區法院同意檢察院將朱小梅案撤訴,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材料。其後,案件退回公安局。

余文生說:「按理說檢察院撤訴,應該對當事人作出不起訴決定,但是按照檢察院的規定,又把這個案件退回了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檢察院的這個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因為刑事訴訟法沒有這個程序」。

朱小梅的女兒李冬林說,她的母親常年患病,修煉法輪功之後,以前的病痛再也沒有復發過,她希望母親的案件能夠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

去年以來,陸續有一些法輪功學員被撤訴或被無罪釋放。明慧網統計,3月份大陸遼寧、廣東、河南、安徽、湖北、河北、江蘇以及上海等省市,至少18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對此,前大陸最高法院法官謝衛東認為,一是部分公檢法人員的良知被喚醒,二是習近平當局司法改革,對公檢法人員辦錯案實行終身追究制,這對迫害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不過,明慧網也指:中共自1999年以來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並沒有改變,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非法抓捕、關押、判刑的罪行也仍然在繼續。

據明慧網3月份最新信息統計,大陸新增11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96人被非法庭審。此外,2月份有255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7人在迫害中含冤離世;1月,中共非法綁架412名法輪功學員,有79人被非法判刑,4人因迫害含冤離世。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