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貸怎樣滾成巨債?揭大陸民間高利貸騙局

【新唐人2017年05月18日訊】在中國民間借貸因方式靈活、渠道多樣,廣泛地存在於城市和鄉村,與民間借貸如影隨形的是,高利貸引發的血案,更是在各地頻現。17日,陸媒刊文揭民間借貸騙局,還原小貸是怎樣滾成巨債的。

陸媒調查發現,近期上海市民房產的「套路貸」陷阱頻發,部分不法公司以小額借貸之名,通過層層佈局債務陷阱,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實施詐騙和勒索。

程琳回憶起催收人員上門討債的場景時說,去年元旦,她幾乎被軟禁了24小時,從當晚的10點起,暴力催債人每隔一個小時就敲一次門,後來她坐著警車逃出了家門,但是催債人開車追警車。

程琳說,2013年,她父親在一家借貸公司揹負了25萬元的債務,卻簽下了40萬元借條,中間的15萬算做「砍頭息」。

兩年裡又陸陸續續借新還舊,借了所謂的「空放」高利貸,簽了幾十張只有簽名而借款額卻空白的借條。加上各種利息,這些年已經還了近300萬元,還抵押了家中唯一的上海市區房產,如今,全家住在出租屋裡。

程琳說,他父親上排牙齒掉了好幾顆,問怎麼回事,他不肯說。「律師告訴我,他可能遭受了一定的暴力行為。目前他精神狀態很糟,檢查說是中度抑鬱症和重度焦慮症。」

程琳說,借貸公司在3、4年層層佈局形成圈套之後,3月份,放貸人將她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對抵押的房產拍賣以歸還180萬元的貸款,現在最後的房產還在法院等最終判決。

有上海律師揭露民間借貸騙局「套路」說,借貸公司往往以「迅速放款」為誘餌吸引借款人,哄騙其在空白借條及協議上簽字,寫下高於借款額幾倍的數額。

之後,放貸人以語言威脅、非法拘禁等手段,對借款人及其家屬強行收賬,進而將債務滾巨額債務。放貸人最終獲取的錢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先借款額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3月份,一個以借貸為名的犯罪團夥被端掉後,受害人時先生講述自己的經歷,與程琳家如出一轍。2015年,時先生向上海湧升金融公司借債10萬元,卻需要填寫20萬元的借條。

對方解釋:「這是行規,如果不違約你只需要還10萬元就可以。」

之後,該公司人員以種種狀況使時先生「違約」,還用語言威脅和毆打等方式,逼迫時先生多次寫下借條,至2016年10月,時先生欠款已達384.7萬元,並抵押了一套上海市房產。

據稱,民間借貸騙局,甚至還形成一套完備的放貸指南手冊。據律師介紹,放貸人員完全按照司法程序來完善證據鏈,從一開始就在借貸環節中刻意保留了銀行流水、簽字借條、公證文書等有利證據,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導致受害者在民事訴訟上很難打贏官司。

在長達兩三年的「套路」中,借貸公司會不斷刻意製造逾期陷阱。「根本不想讓你還錢,一步一步套住你。」然後,放貸公司再以你違約為名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

騙局「套路」的終結,一般是騙取了房產後,又不斷以暴力手段收錢、收房。

在時先生的案件裡,受害人都經歷了「關小黑屋、語言恐嚇、威脅毆打」等普通人難以承受的暴力手段。

上海警方稱,公安機關目前無法介入民間借貸交易過程,僅能對討債行為中的暴力、詐騙問題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是「小貸」滾成「巨債」的受害人官司十打九輸。

銀行、政府均是高利貸暴力討債幫兇

事實上,媒體早有揭露,大陸的銀行、政府官員、警察、司法部門等均與黑社會勾連,成為放貸公司暴力討債的幫兇。

《中國經濟週刊》曾報導說,一名小額貸款公司的老闆表示,高利貸的催債手法無所不用其極,且「毋庸諱言,敢於發放大額高利貸者肯定是要『兩頭有人』的:一方面能動用公權力到銀行強行劃撥借款人賬款以還貸;另一方面則是利用社會人員對借款人『強制執行』或施以『教訓』」。

他說,「利率超出國家上限的高利貸往往是底層百姓和中小企業『最後的融資渠道』。一般而言,在與民間借貸公司或個人洽談交易前,借款人都曾有過向國有銀行等正規機構求助未果的經歷,對他們而言,『利率高低』已經讓位於『能否貸到』。」

報導稱,雖然高利貸遭受種種指責,但民間借貸的強勁需求並未減少,其根源在於正規渠道的信貸供給結構的明顯失衡。

有業內人士透露,大量的民間借貸資金實際上就來自銀行。一些大型企業能夠非常輕鬆地從銀行貸出款項,但這些貸款並未流向該企業的實體,而是通過民間渠道變成了放貸資金。

還有一些企業上市後資金十分充裕,這些資金往往會通過銀行進行「委託貸款」。據說,此類用於投機套利的資金金額高達「數萬億」。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查官沈良慶對新唐人說:「中國的銀行是國家壟斷的,一些小的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借貸非常困難,而借貸市場又非常大,這裡邊就存在一個很大的可鑽的空子、盈利的空間,存在所謂的影子銀行問題。」

沈良慶說:「放高利貸往往靠兩種手段回收資金,一個是靠黑社會背景,用黑社會進行威脅,另一方面有官方背景,包括警方或司法機關做後盾的,如果你不還貸,可能會對你採取措施,一種通過官方的手段向你施壓,比方抓人,以詐騙和什麼名義把你抓起來,再有動用黑社會的方式,放貸人也需要警方的保護或者默許。」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也揭露說,公檢法運用部門的權力,作為放高利貸公司的後盾,參與公司個人借貸,變相尋租,這已經算是小兒科了,而有權力的更高層,就是入股直接在一些股份公司裡面撈錢,找一個代理人做白手套就直接撈錢了。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