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涉貪3.5億或判死 歌手曲婉婷海外放話惹議

【新唐人2017年07月02日訊】定居加拿大的大陸歌手曲婉婷,日前在微博透露,她的媽媽張明傑至今還沒最後宣判,並聲稱「對中國法律有信心」,引起外界熱議。此前,有媒體報導,曾是哈爾濱發改委副主任的張明傑涉貪3.5億或判死刑。

7月1日,海外媒體報導,以一首《我的歌聲裡》走紅的歌手曲婉婷,當天早上在微博突然發文,表示媽媽的案子自從去年7月19日開庭至今已經快一年,卻還沒有最後審判,她認為這代表法院對案子相當慎重、對辯方意見是重視的,還聲稱「對中國法律有信心」,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

值得關注的是,曲婉婷發表上述言論後,還關閉了評論功能,從而引起網民熱議:

「比鑽石還閃亮的男人」:她拿上這三點五億。有多少人因為這筆錢家破人亡的。打官司的。多少在溫飽線掙扎的人急需救濟的。人民到底重不重要。

「水淡風輕拂綿雨」:3.5億啊!誰給你的信心?

「薇薇」:對法律有信心是希望法律對她媽媽網開一面嗎?親情可以理解,但犯了法就是犯了法,該咋判咋判。而且公眾人物要注意言行不要偏離。

ㄗs:終點︶ㄣ:不是你有信心,而是你走關係了,現在中國就是關係社會,有錢有關係走便(遍)天下。

張明傑涉案金額3.5億或判死刑

張明傑曾任哈爾濱市道裡區副區長,主管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國有企業改制工作,並任道裡區改制組組長,被控賤賣國有財產以及貪污、濫用職權等,涉案金額超過3.5億,但她拒認罪。

中共官媒曾報導,張明傑在一宗大陸國企改制的資產處置案上,騙取征地款共計3.5億元人民幣,檢控方建議判處張明傑死刑。

報導說張明傑和其他幾名同犯已經認罪,但他們的辯護律師說,這些認罪是「使用非法途徑獲得,所以應該被排除。」

婉婷16歲留學加拿大 和溫哥華市長相戀

據瞭解,曲婉婷16歲留學加拿大,早入外籍,2005年開始詞曲創作,靠著《我的歌聲裡》一曲走紅歌壇,另外,她還和溫哥華市市長羅品信相戀,備受外界關注。

溫哥華媒體去年7月27日報導,早在案發之初,就有人質疑張明傑,女兒16歲留學加拿大,巨額資金從何而來?還有人反問曲婉婷,你的手裡到底有沒有你媽媽的贓款?

報導指出,如果曲婉婷積極配合母親認罪、退贓,還是可以給母親減刑的,不過假如其中確實存在轉移資產、洗錢的情況,她也會因此被牽連。也有人指出,如果錢在曲婉婷手裡呢,怎麼會有女兒寧願讓媽媽判死刑也不拿出來?

報導稱,張明傑被捕半年後,在媒體公布她是曲婉婷母親的次日下午,曲婉婷在社交網站上稱:「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說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並把社交網站頭像改為和母親幼時的合影。

據悉,曲婉婷與母親張明傑關係一度僵化,曲婉婷曾表示,「母親一直希望我學商科,不想讓我把音樂當成主業,在知道我開始創作音樂後,母親很生氣,有三年時間沒和我聯繫。曲婉婷還說,「直到後來她取得了一些成績,她們才慢慢開始聯繫。」

曲家的鄰居則表示,每年都能看到曲婉婷回來,有時候是冬天,而張明傑出事後,就再也沒有見到她回來了,這幾年一直是曲父獨居。

(記者歐陽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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