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加州個稅退稅大改 增個體戶降要求

【新唐人2017年08月31日訊】從2017年開始,加州個人所得稅退稅項目不但大幅降低了申請要求,而且自己開設公司的居民也會受益。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表示,此舉將進一步幫助低收入和個體經營者。

加州法案SB106和AB70規定,自2017年起,對於單身者來說,收入低於15010美元即可申請加州的個人所得稅退稅(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EITC)。比起2016年的收入要求6717美元,將有更大範圍的居民能收到退稅。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主要是針對低收入的家庭,以前也沒有包括(自己開)公司的,從今年開始就會包括公司。」

個人所得稅退稅項目包括聯邦和加州兩個不同來源,聯邦退稅始於1975年,無論是自營公司或是僱員均可申請,而加州的退稅項目成立於2015年,此前只有僱員可以申請。而新法案將使更多自由工作者,像Uber司機等從業人員,有資格申請加州個稅退稅。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今年特別的就是,加州個人退稅將包含自己經營(公司)的人。」

2016年,加州政府曾預計個稅退稅將達到3.8億美元,但後來據估計,僅有約2.6億美元被領走。本次擴大退稅範圍後,當局估計2017年的個稅退稅金額將增加至約1200萬美元。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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