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獲刑12年 「檢舉有功」引猜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9月25日訊】大陸官方25日公布,天津市原市長黃興國,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法院提到黃檢舉揭發他人,引發猜測。黃與江派常委張高麗在天津搭檔5年,關係密切。此前有消息稱,黃案還牽涉到某位「政治老人」。

9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天津原代理書記、天津市原市長黃興國受賄一案,對黃興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檢方指控,黃興國於199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台州市委書記、浙江省政府秘書長、副省長、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委代理書記、天津市市長等職務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折人民幣4003萬餘元。

法院認為,黃興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黃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積極退贓,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提到,有關黃興國檢舉揭發他人違紀線索,引輿論猜測。到底檢舉揭發了誰呢?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2歲的黃興國是浙江人,曾長期在浙江為官。

去年9月,黃興國被免去天津代理書記和市長職務。港媒引述消息人士稱,黃興國落馬的真正原因,牽涉到某位「政治老人」。

同年10月底,在六中全會上,習近平批中共黨內有人政治野心膨脹、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

在中共政治話語體系裡,政治問題即意味着涉及對抗習中央的幫派活動,乃至政變行動。

習近平上台以來,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江澤民集團對他實施的政變、攪局,甚至暗殺,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等政變集團主要成員由此紛紛落馬,並受到嚴懲。

同年12月初,王岐山在一次紀委書記會上說,反腐有「內鬼」,為防「燈下黑」,要堅決清理門戶。12月15日,黃興國被罷免中共人大代表職務。

海外曝光黃興國的醜聞與背景,包括他多次向江澤民表忠心。2003年11月,黃興國被空降天津,出任副市長,被指是江交出中共軍權前,在天津高層部署的一枚棋子。

另外,黃興國與江派常委張高麗,從2007年到2012年在天津搭檔5年,關係密切,兩人在官場內外相互「抬舉吹捧」。

張高麗被指是「天津幫」幫主,隨着習近平反腐不斷深入,張的政治老巢天津也被深度清洗。除黃興國外,前天津市高層武長順、楊棟樑、尹海林等張的舊部均已落馬。而黃興國背後牽涉的「政治老人」,是否會引發更強烈的政治風暴,有待進一步關注。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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