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行賄案 二審檢方求刑12年

【新唐人2017年12月27日訊】韓國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因為涉嫌賄賂韓國前總統朴槿惠,今年8月一審被判處5年徒刑。週三,案件進入二審階段,檢察官要求加重刑期,求刑12年。

檢方認為,一審只判5年,量刑過輕,要求提高刑期,改判為12年。

檢察官朴英洙強調,這起案件是企業為了經營權而行賄總統與閨蜜的官商勾結案件,給三星留下了難以洗刷的污點。

二審結果,預計會在明年1月底正式宣判。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