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打黑女紅人」被免 首度回應李庄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01日訊】薄熙來主政重慶時期的「打黑女紅人」、李庄案的女檢察官么寧,數日前已被免去檢察員職務,並首次承認已經自謀職業當起律師。12月30日,么寧在微博發文,首度回應當年她在薄熙來執政期間參與的李庄案。

1月1日陸媒報導說,么寧12月30日發表一篇題為「只須心如故」的微信文章,該文是么寧在「李庄案」後,首次就輿論關注的問題作出回應。

么寧在文中說:「8年前的今天,李X案件中我出庭公訴的職務行為引起部分輿論關注。2017年初,我選擇新的法律職業道路再出發,衷心感謝大家的關心,現就輿論關切的特定事件回應如下。」

么寧在文章中提到,她出庭支持公訴李庄案時,宣讀了龔某某的證言,其中有對李庄品格不利的內容,她說,「由於客觀原因我一直未能回應前述問題,在這場輿論審判中,我已被缺席判決。其間或有個別人士言辭激烈,我願相信這是基於對法治的關切。」

么寧還寫道,「我辭去公職,選擇律師職業,做法律人的初心未變。對曾經的法律職業經歷,我或將回顧整理,與諸君分享。」

么寧曾任重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被授予「重慶市人民衛士」。在薄熙來王立軍主導的「重慶打黑」時期,先後擔任備受爭議的打黑大案「文強案」、「謝才萍案」、「李庄案」的公訴方,被視為重慶打黑的「重要功臣」。

尤其在李庄案中,她的表現引起很大爭議,公眾多認為她不顧法律事實,只是按照領導的意圖辦事,玷污了法律的尊嚴。

據陸媒報導,么寧因為在李庄案中以公訴人的身份說「李庄嫖娼」,至今被綁在道德十字架上。」

么寧的同事透露,這幾年來她的壓力很大。2012年,么寧被官方推薦為「十八大」代表候選人,但是,在初步名單公示僅兩天,就遭司法界人士反彈,最終落選「十八大」代表。

報導轉述一位接近檢察系統的人士的話:「么寧所在的檢察系統,更是背負了各種罵名。」

2012年2月,重慶事件爆發,薄熙來下台。同年3月23日,么寧被免去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任重慶市檢察院檢察員,並先後任重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國家檢察官學院重慶分院副院長等職。

當年11月份,網曝么寧正接受最高檢的調查,調查主要內容是李庄案審查起訴環節的瀆職行為。

中共「十八大」閉幕後,李庄向最高檢察院提起控告,指控重慶市公安局李庄案、龔剛模案專案組所有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庄原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因代理龔剛模涉黑案。

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重慶市黑社會性質團伙主要嫌疑人龔剛模被起訴,原辯護律師為李庄。當地檢察院宣稱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證人偽造證據,令嫌疑人謊稱被警方刑訊逼供。

檢察院隨後以辯護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對其提起公訴。這一刑事案件被稱為李庄偽證案,俗稱李庄案。

該案於2009年末2010年初進行了一審和二審,李庄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1年4月進行了李庄遺漏罪行的審理,但最後因證據存疑,檢方撤訴。李庄於2011年6月11日刑滿出獄。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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