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罪魁?官版和民版張扣扣復仇案全對照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20日訊】陝西漢中退伍特種兵張扣扣除夕連殺三人案,成為輿論熱點。知情者網上爆料張扣扣為母復仇的更多細節,引發外界對中共司法腐敗的指責。而官方亦迅速推出涉嫌洗地的報導,依然無法平息民眾的憤慨。

據陸媒2月17日報導,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2月15日(除夕)的殺人案嫌犯、退伍特種兵張某17日已被抓捕。

隨後,官方又發通告稱,張扣扣是投案自首。

官方通告說,該案死者王自新,男,71歲,務農;王校軍,男,47歲,系王自新長子,國家職工;王正軍,男,39歲,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

通告還說,1996年夏天,張扣扣的母親汪氏與王自新發生糾紛,王自新的兒子王正軍(當年17歲)用木棒打傷汪氏的頭部,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王正軍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陸媒引述當地村民說法指,年三十中午,張扣扣在家吃過飯,提刀去了王家,將王家父子三人殺死,並燒毀了王校軍的汽車。當時曾看到張某身上有槍,但未曾聽見槍聲。

張扣扣殺人後去了母親的墳前燒紙,然後走到附近鎮子大河坎看花燈。之後走路到新集鎮老家想去看父親,因遭遇武警再次逃離,在新集大橋下面蹲了一晚。次日一早,張扣扣在新集鎮吃了一碗麵皮,就去了派出所自首。

當地村民介紹,張扣扣是獨子,13歲時,母親被王家砸死,之後他跟着父親務農,因家庭貧困,張父並未再婚。2001年,張扣扣入伍,2003年複員回家,之後曾外出務工。2017年底才回到家鄉。

網友曝為母報仇更多細節

在張扣扣殺人後,就曾有網絡爆料稱,王正軍當年用板凳將其母打死,但王家有權有勢,擺平了當地貪官,最後沒人負刑責。因此,張扣扣二十年後回家報仇。

17日,大陸知乎網站又有網友曝出更多細節。據這位自稱當地知情人的網民介紹,張扣扣殺人時,死者家裡老人孩子媳婦都在,張並沒有傷害。

該網民還說,王家在本地勢力很大,死者家老大是管委會主任。實際上,當初是王家父子四人,當著張扣扣的面把張母打死的,腦漿都打出來了,但最後罪落到未成年的王家老三身上,再運作一番,判了八年,實際上蹲了三年就出來了。


網友在知乎網站爆料。(網頁截圖)

該網友稱,當年能用三年徒刑換人母親一條命,人家也能用一條命換你們三條命。

翻查大陸網民的留言,除了呼籲珍惜生命之外,更多網友聚焦於張扣扣不傷婦孺、隱忍二十年為母報仇,稱其為義士、英雄。

有網友引述孔子在《禮記》中有關「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論述,並評論稱,「血親復仇,是具有天然正義性的。在現代社會,民眾把這種權利讓渡給了法律。但當法律不能履行這個約定時,人民當然可以自己動手,這是我們人類社會所保有的最樸素的正義觀。正因為如此,所以伍子胥成了聖人,徐元慶成了烈士,施劍翹成了俠女,天下之人無論尊卑賢愚,無不謳歌欽嘆。」


網友留言。(網頁截圖)

還有很多網友質疑中共官方,「假如二十多年前,打死張母的王家受到了法律懲罰,會有今天的慘案發生嗎?」

官方「洗地」版

對於張扣扣為母報仇的說法,有當地官媒質疑「來源不明」,並指張扣扣殺人後,相關說法就迅速在網上流傳,有「刻意運作、居心不良」的嫌疑。

不過,官方隨後推出的官方說法,因為「洗地」痕跡太重,更是讓人懷疑。

為了反駁之前網絡爆料中「當年王家沒人受刑責」的說法,當地警方迅速出具了1996年張母被殺案的判決書。

判決書指,案發當日,汪秀萍(張扣扣母親)隻身路過王家門前時,先是朝王富軍(王家二子)臉上吐唾沫,然後用扁鐵接連毆打王正軍頭部,導致王正軍用木棒「反擊」汪秀萍頭部,致其顱腦損傷死亡。

事後,張福如(張扣扣父親)朝王家索要二十五萬元巨額賠償,但因為王家「經濟困難」,最後只賠償九千二百三十九元三角(實際只有一千一百元,其餘為汪秀萍安葬費)。

判決書稱,王正軍未成年,加之死者「也有責任」,因此從輕處罰,判有期徒刑7年。

還有官媒引述所謂「張福如父女的說法」稱,當年引發血案的張、王兩家矛盾,並非地基問題,只是因為「張家給鄰居送東西漏掉王家」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新唐人記者翻查官媒有關該判決書的報導,也出現多種版本。有指王正軍被判刑8年,也有稱是7年;有的說張家索賠25萬,也有說是24萬。

另外,還有陝西官媒「質疑」,如果張扣扣是為母報仇,為什麼要等22年才突然回家殺人。不過,該官媒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或理由讓讀者確信,張扣扣突然擊殺打死親生母親的王家三人,除了報仇之外,還有什麼更合理的原因。

(記者和穆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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