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案生變 傳家人被控制 一元律師退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23日訊】陝西漢中退伍軍人張扣扣替母報仇案,說法不一真相撲朔迷離。或許因案件復雜,23日傳出該案再次更換律師,收費1元代理該案的律師退出。與此同時,還傳出消息稱,當地政府已控制張扣扣的父親和其他親屬。

2月23日,希望之聲引述消息稱,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政府已控制張扣扣的父親和其他親屬。

報導引述知情人透露,「這邊的朋友兩次到南鄭。2月22日,他們去時,當地政府已經把張扣扣的父親、包括他其他一些親屬已經隔離起來、院子門也鎖了,他們的手機也被(政府)收走了,等於切斷了他們家屬和外界的聯繫。」

大陸維權律師劉士輝說,這是共產黨一貫的維穩手段,張家人對外界的信息傳播都會被當局視為不安定源,他們的用意很明顯,就是為控制真相的流出。

劉士輝說,「因為他姐姐和父親,是向外界傳播信息和發聲的渠道。他們能夠證明當年的凶殺案。這裏面有驚人的司法不公、存在『頂包』嫌疑、而且一條人命判7年,3年就釋放出來了、判決書里賠款8千,而且說是一筆巨款,1996年,其實8千塊錢算不上是巨款。這裏面都能看出來,判決書是有問題的。」

劉士輝指出,當局肯定不希望更多的司法黑幕被揭示出來,所以他們要控制信息源、控制外界對事實真相的挖掘。應該去查當年王家的殺人案如此輕判、而且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及有關未成年人頂包的事情。

此前的2月15日,也就是中國除夕,陝西漢中南鄭區35歲的退伍軍人張扣扣,持刀殺掉了鄰居王自新及其兩個兒子王校軍、王正軍。

殺人後,張扣扣高喊:「22年了,今天我終於把仇報了!」兩天後,張扣扣投案自首。

2月22日,陸媒報導,受張扣扣父親張福如委託,北京霆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賈霆將擔任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據賈霆提供的《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的委託協議》中顯示: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規定和本案特殊情況,委託人向北京霆盛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1元。

但事情很快發生了變化,陸媒報導稱,張扣扣的姐姐又重新找了兩位律師。微博認證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殷清利,代張扣扣家人,正式向陝西省南鄭縣法院和漢中中院,提交查閱22年舊案及減刑卷宗申請,為申訴做准備。

據殷清利微博消息,此次是免費援助,不收取任何費用。

張扣扣殺人案起因要追述到1996年的一樁血案。當時張扣扣年僅13歲,親眼目睹自己的母親被王自新一家打死。

根據張扣扣之父張福如所提供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1996年8月27日19時,張福如之妻汪秀萍路過被告人王正軍家門前時,向王正軍二哥王富軍臉上吐唾沫,引起爭吵並廝打。王正軍撿起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致汪秀萍死亡。

經法醫鑒定:死者汪秀萍系鈍性外力所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案發後,張家除了提出4.2萬元經濟賠償外,還提出要判處兇手死刑,「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並要求「對指示打死死者的王自新判處徒刑」。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由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經濟損失9639.3元。

張福如說,他實際拿到手的現金賠償只有1500元,他曾向漢中中院寄過「狀子」,但無下文。

張福如及其女兒張麗波表示,「當年打死汪秀萍的人是王正軍的二哥王富軍,因為王正軍年齡小,不用判死刑所以才出來頂罪。」

張麗波說,我記得當時王家老三判有期徒刑7年,但服刑3年便獲釋了。那時候我弟弟也小,他也說不上一句話,隨着年齡的增長,仇恨在心中越積越多,積了22年。

旅居美國的中國著名法學家程干遠21日對自由亞洲說,張扣扣殺人復仇案發生在陝西漢中農村,反映的卻是整個中國法治不彰的現狀。

他說:中共體制口頭上講法制,講了多少年,能兌現嗎?現在這種司法不公,農民告狀無門,這種現象不是一個地方,而是比較普遍的。造成用暴力的手段來解決司法不公的問題,這種血腥復仇的事件不斷的發生,實際上不是一處。

有網民評論說:近幾年在中國發生的包括:明經國、范華培、楊佳、賈敬龍、夏俊峰等,一系列惡性殺人復仇案的背後,真兇都是——中共政權的暴虐、不作為、胡作非為、殘酷冷血所致。這些殺人者不是英雄也不是兇手,而是受害者。

也有網友指出:共產黨幾十年統治下的中國,已經是叢林社會,中國冤民遍及各個階層,不少人有冤難訴,只能把實現公平正義的希望寄託於魚死網破的掙扎。更悲哀的是,當他們需要法律的時候,法律沒有出現;而等到他們復仇後,法律卻出現了。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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