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下發「精神病」新規 暗藏監獄犯罪驚人黑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27日訊】中共最高檢下發新規,防止有疑犯利用「假冒精神病人」,來逃脫法律制裁,同時要杜絕有普通人「被精神病」,而受到強制治療。而這一新規背後,暗藏中共各地黑監獄法教班等的驚人犯罪黑幕。

陸媒26日報導,中共最高檢近日印發「檢察院強制醫療決定程序監督工作規定」(下稱《規定》),有關文件共列有23項規定,對公安機關辦理強制醫療案件的偵查活動監督、強制醫療決定執行中,發現強制醫療決定的監督,及強制醫療決定的內部工作程序和司法權責等內容,作出詳細規定。強制醫療決定程序的監督,由檢察院公訴部門負責。

《規定》中指出,為提高監督及時發現「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要求檢察院辦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強制醫療案件,可以會見涉案病人,詢問辦案人員、鑑定人以及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親屬等了解情況並鑑定,開展相關調查。

而中共這一最新《規定》背後,暗藏中共各地監獄中的驚人犯罪黑幕。

早在2015年初,中國「民生觀察工作室」網站發布《2014年度中國「被精神病」年終報告》顯示,中共《精神衞生法》實施一年多來,各地「被精神病」狀況依然嚴重。

不僅如此,隨着中共勞教制度的廢止,中共除了廣泛採取黑監獄法教班等,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權的方式外,也有加強通過「被精神病」來控制社會的跡象。

2014年,除了不少曾經「被精神病」的上訪維權人士、異議人士,再次被關入了精神病院外,還出現了一些新的「被精神病」的案例,而「被精神病」現象明顯增多。

報告分析,正常的公民「被精神病」,已經成為當局慣用的打壓手段。製造「被精神病」的主體包括:公安、政府人員、街道辦、村鎮幹部,以及駐京辦成員。

報告總結,「被精神病」者不通過家屬與本人簽字同意,直接被綁架拘押,強制送入精神病院。

「被精神病」者被送醫後,遭到捆綁、毆打、戴腳鐐手銬、強迫吃藥、打針、灌食、禁閉、不給放風、不給會見家人等等。他們要想出院,得經過維穩機構同意,同時還必須保證不再上訪,不對外揭露在精神病院受到的虐待等等。

而中共治下的不同維穩機構包括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公安局等等,對法輪功學員強行使用破壞性的藥物的情況更甚。

早在2004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所做的調查顯示,從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開始到2003年的5年間,就至少有1000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了進精神病院。

原北京三聯書店編輯張琳就是其中之一。法輪功學員張琳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被當作精神病人拘禁在北京大學第六醫院,159天裡,每天都被強制服用治療精神病症的碳酸鋰。

張琳說:「吃了這個藥以後,人會比較木,比較痴睡。鋰是做電池的一種成分,本身是有毒性的。」

「追查國際」的調查顯示,用精神病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佈中國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

東北財經大學碩士畢業的法輪功學員李彬,也在2000年被關入過吉林四平精神病院。李彬說,「一個關了60多精神病人的地方,挺恐怖的,而且每天逼著吃藥,如果不吃藥就被綁在床上,大一瓶點滴,直到昏迷,一直昏迷,他們趁著你睡覺時,用一種電療,強迫失去記憶。導致我出來後,失去記憶力很長時間。」

《法輪大法明慧網》也曾揭露,這些精神病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除了濫用精神藥物,還有毒打和強姦。

報導說,19歲的女法輪功學員肖亦,被關進山西長治精神病院,3個晚上被輪姦14次,胸部和下體被強姦者用煙頭燙出一個又一個疤,最後躺在床上不能動彈。

其他一些被關在這家精神病院的年輕漂亮的女法輪功學員,則在多次強姦、輪姦下,成了真的精神病患者。

2002年夏天,北京昌平精神病院曾經關押過一家三口,在身為法輪功學員的父母被折磨致死後,他們9歲的女兒還繼續被關押在那裡,每天晚上,這個9歲的小女孩都要被精神病院的三個打手輪姦。

據同時被關押在那裡的吉林上訪人士劉女士描述,女孩被摧殘的慘叫聲,撕心裂肺。

而被精神病院折磨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也絕不止這個可憐小女孩的父母。

《明慧網》報導說,江蘇省無錫市法輪功學員戴禮娟,原是無錫第一副食品商店的勞動模範,只因堅持信仰,10多年來,多次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直到2011年被折磨致死。

「追查國際」分析說,從迫害案例的數量及分布範圍看,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劃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目的是通過藥物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1999年起,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各級機構「轉化率」,作為獎懲指標,從而衍生出上百種酷刑與藥物迫害,2015年5月至今,已有超過25萬民眾對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

(記者李蕓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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