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揭黑醫生譚秦東為何獄中違心認罪?

內蒙古涼城當局以所謂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名義抓捕揭黑醫生譚秦東,這種構陷無辜的惡行在共產黨當政的中國世人可以說已經見怪不怪了,讓我沒想到的是,譚秦東在看守所裡居然也堅持自己有罪,還讓自己的辯護律師為其做「有罪辯護」。

據「局面」記者王志安說:「三天前我們飛赴廣州採訪了譚醫生的律師和妻子,大量怵目驚心的細節,在採訪中呈現。譚醫生剛被抓時堅信自己無罪,但到了三月,譚醫生徹底喪失信心,他甚至否定了律師要無罪辯護的意見,堅持自己有罪。」

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峰說:「這是一個有罪辯護的難度,高於無罪辯護的案子。」但身處囹圄的譚秦東卻不聽,堅持讓胡定峰為自己做有罪辯護。

一個開始並不認為自己有罪而且也不應該被定罪的人,後來竟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一口咬定自己有罪,這當中能沒有蹊蹺嗎?肯定有。那麼譚秦東違心認罪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我想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在一個司法公正得到保障的正常社會裡,違心認罪這種事幾乎就是天方夜譚。相反,在一個司法公正徒具虛名的不正常的社會裡,這樣的事卻是司空見慣的。

事實確乎如此。譚秦東告訴記者,儘管當時他內心認為「我是無罪的」,但卻又覺得最終很難還自己清白,擔心「被判的很重」,做好了被判一年甚至兩年的準備。他坦承,「我當時內心真實想法就是想早點出去,主動提出看能不能爭取在法院判個緩(刑)。」因為「在看守所裡面,實話說那種日子真不是人待的。我不是說看守所的制度不好,但是真的是在裡面每天就是睡在廁所邊,每天吃兩個半饅頭,沒有自由。然後裡面充斥著負能量,你覺得人生活在那種環境裡面,真的精神會非常壓抑。」

可見,在經歷了警方的跨省抓捕和檢察院的正式批捕後,譚秦東對涼城當局一意孤行,要將他判刑治罪的意圖已經心知肚明,更重要的是,儘管他不認為自己有罪,但被抓後經歷的種種已經讓他充分領教了官府的厲害,他當然清楚左右自己命運的不是法律,更不是他個人的意志,而是強大的權力。用他自己的話說:「在這裡(注:指看守所)我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我們鬥不過他們。」

在這種情況下,譚秦東首先考慮的已不是自己有沒有罪,該不該被判刑的問題,而是怎麼儘量縮短刑期,早一點獲得自由的問題。他對自己的處境可以說認識的很清楚——如果認罪,可能就會被輕判,就可能早一點獲得自由;如果不認罪,就可能被重判,那樣待在獄中受苦的時間勢必就會長,而這恰是他難以承受的。所以他選擇了認罪,以「爭取在法院判個緩(刑)」。

如此說來,譚秦東之所以在看守所違心認罪,固然跟他的軟弱,怕在獄中吃苦有關,但更重要的則是源於當局的高壓。這一幕再次凸顯了公權力的無所不能與草民的無助無奈,可見什麼人民政府、依法辦事、司法公正云云,統統都是扯淡。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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