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務會議 要求教育部儘速聘任管中閔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12日訊】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今(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冗長討論,最後提案表決要求教育部依照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儘速發聘書(給當選人管中閔教授),必要時,台大應依法尋求救濟。全案表決結果,同意77票、30票反對、3票空白,確定通過修正案。

綜合媒體報導,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因資訊揭露、利益迴避、違法兼職、學術倫理等多種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台大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原由校方提案針對校長遴選、大學自治範圍等凝聚共識,但校務會議代表有各自不同意見,進行提案修正,會議中共提出4個修正案。

第一案由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提出,要求解散遴選委員會,以及在確認候選人無不法情事下,儘速重新遴選。

但動科系系主任丁詩同認為,台大根據教育部的遴選辦法,所有程序都合法,結果教育部違法籌組跨部會調查,中間卻沒有金管會,質疑教育部沒有明確告訴台大違反哪些法條,是不明確的指控,認為不能退讓,不能重新遴選。

鄭秀玲則認為,管中閔明明有100多天違法,他為何自己不出來說,他的爭議要其自己出來打官司,認為台大沒有辦法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台灣納稅人也沒必要幫他,認為台大是台大,管老師是管老師。

此案獲得46票贊成、74票反對、4票空白,沒有通過。


教育部日前駁回
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上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是否重啟校長遴選作業。前中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中央社)

第二案由心理系教授徐永豐、農經系教授官俊榮提出,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學校可以依法尋求救濟。在新校長就職前,由代理校長郭大維行使完整的校長職權。

官俊榮表示,教育部違反大學自治,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自主權,遴委會的獨立自主,教育部沒有理由說三道四,而且遴委會已經有最後的決議,重啟遴選是違反法律且依法無據。

官俊榮表示,根據遴選辦法,重啟遴選只有2個時機:一個是遴委會解散重來,一個校長因故無法就職,管先生沒有因故無法就職,重啟遴選沒有法源依據,遴選委員會已經產生了遴選結果,怎麼可以要求改變人選,難道要回到比前校長傅斯年還不如的時代?

徐永豐教授表示,他的提案是要讓學校正常運作,依照遴選委員會決議,另就是支持現在的行政團隊,教育部的說法似乎沒有法源依據,要不然早就一槍斃命,台大如果重啟遴選,是幫教育部解套,且會造成台大無法提訴願、沒有其他救濟程序,他並批評教育部在政治霸凌一個校長候選人,有可能發生在台大每個教授身上。

這案獲得76贊成、43票反對、3票空白、2票廢票,通過。

第三案由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提出,要求組成專案小組提供法律意見和風險分析,同時重啟遴選。這案獲得55票贊成、66票反對、3票空白,沒有通過。

第四案由學生會長林彥廷提出,要求全面檢討遴選案的法規及行政爭議,重新調整遴選會、校務會議代表組成,並設置常態性意見表達區。這案獲得贊成52票、反對66票、空白5票,沒有通過。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冗長討論後提案表決通過,將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將尋求救濟。圖為部分與會者對表決結果給予掌聲。(中央社)


最後第二案再經全體表決,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3票空白,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將尋求救濟。


台大12日上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是否重啟校長遴選,經過約一小時仍在討論程序問題,其中學生代表提案增加「臨時動議」,遭投票否決。(中央社)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上午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約一小時仍在討論程序問題。左3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中央社)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由代理校長郭大維(黃色領帶者)主持,經冗長討論後提案表決通過,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將尋求救濟。(中央社)

(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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