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再被判8年徒刑

【新唐人2018年07月20日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五(7月20日)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以及違反選舉法兩案進行一審宣判,分別判處朴槿惠6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朴槿惠此前因「親信干政」案已經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

7月20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以及違反選舉法兩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朴槿惠導致國庫損失、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分別判處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SEONG CHANG-HO:「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案,法院判處被告(朴槿惠)6年有期徒刑,罰款33億韓元。2016年2月收受兩億韓元賄賂案,法院認定被告無罪。違反選舉法案,法院判處被告2年有期徒刑。」

當天的庭審,法院对宣判过程进行了直播。不过,被告人朴槿惠本人並沒有出庭。

朴槿惠此前因「親信干政」案在今年4月6日已經被法院一审判处24年有期徒刑。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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