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被控洗錢 納吉布出庭不認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08日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5月敗選後,被控涉嫌貪數十億美元,於7月被捕後交保候審。週三(8月8日)再次出庭被控3項洗錢罪名,但他否認涉案。

今年5月,大馬新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上台後,重啟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的調查。納吉布(Najib Razak)被控3項刑事背信罪及一項濫權收賄罪。涉嫌侵吞4200萬馬來西亞令吉(103萬美元),每一項洗錢案面臨高達15年刑期。

案件於週三再次過堂,大批海內外媒體一早就聚集在法庭外,當局已加強戒備。

身穿白色襯衣,灰藍西裝的納吉布於早上8點50分左右步入吉隆坡高等法庭,並向在場的民眾和媒體揮手致意。納吉布最小的兒子、女兒和夫婿陪伴他出庭,當天沒有看大他妻子羅斯瑪的身影。

納吉布週三在高庭被追加洗錢罪等3項罪名。

第一項指控是指納吉布於2014年12月26日,透過在AmIslamic銀行個人銀行戶頭裡的基金和證券即時電子轉帳系統,接收總額達2700萬令吉的非法活動收益。

第二指控狀也是在相同時間、地點透過相同系統接收500萬令吉的非法款項。

第三項控狀則在2015年2月10日,指納吉布在相同地點接收1000萬令吉的非法款項。

這些犯行都抵觸2011年馬來西亞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一旦罪名成立,納吉布可被判最長15年的監禁,或繳交所取得非法款項的5倍的罰款,或罰款500萬令吉,法庭可視何者為高,進行判處。

不過,納吉布都否認所有罪名並要求上訴審訊。主控官隨後將此案,連同納吉布之前累積的4項失信及濫權案,一併移交到第三刑事高等法庭的法官聯合審訊。

據《中國報》報導,納吉布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後,表示明白控狀內容。通譯員在宣讀控狀里的涉及金額時,兩度念錯數字,納吉布及其代表律師團成員出聲糾正,場面尷尬。該案暫定明年2月開審。

大規模貪腐指控是5月選舉出現震撼性結果的主要原因,納吉布一方長期執政聯盟下台,取而代之是92歲前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領導的改革聯盟。

今年5月,馬哈蒂爾上台後,重啟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的調查。納吉布被控3項刑事背信罪及一項濫權收賄罪。

其中,背信案的3項控告,指納吉布身為首相、財政部長和「一馬發展公司」子公司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管理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近10億美元),但其中涉及高達4200萬令吉(1030萬美元)的刑事失信,和刑事法第409條相牴觸。一旦罪名成立,納吉布將被判坐牢,刑期介於2年至20年,另外還有鞭刑及罰款。

至於被指控濫權收賄罪,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坐牢,刑期最高20年,罰款1萬令吉(約2500美元)或至少是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6月底,馬來西亞警方對納吉布的住處進行了搜查,查獲了價值2.75億美元的物品,包括現金、珠寶和名牌坤包等奢侈品。

7月4日,納吉布被捕,但他否認有罪,獲准以100萬令吉(約合26萬美元)保釋在外。

據了解,關於SRC國際轉入納吉布私人銀行帳戶的基金,與美國司法部聲稱自一馬發展公司挪用的數十億美元相比,僅是一小部分。



(記者李紅報導)

相關鏈接: 大馬首位被起訴前總理 納吉布或面臨監禁鞭刑罰款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