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鑰匙扣嚇壞警方 福建男遭跨省追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02日訊】一名福建男子因為在網上出售迷你槍形鑰匙扣,被中共警方認定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遭遼寧鞍山鐵西公安分局跨省抓捕且刑事拘留,引發輿論關注。

據陸媒10月2日報導,7月31日,一名福建男子,從家中被遼寧鞍山警方帶走。家屬收到的拘留通知書顯示,他因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刑事拘留。

據男子的妻子程女士介紹,其丈夫銷售的是迷你槍形鑰匙扣,主要用於收藏,售價幾百元人民幣不等。

程女士說,「雖然它具備了擊發功能,可以擊發,但我們沒有做過什麼火藥彈藥之類的,就是一個用於收藏的,小小的鑰匙扣掛件。」

幾年前程女士的丈夫在國外帶回一個迷你槍形鑰匙扣,找到國內代工廠進行複製加工,並在網上進行銷售。

迷你鑰匙扣長4cm,約為中指一半大小,僅僅是被當作飾品收藏交易,從未發生過傷人事件。

在程女士看來,這種迷你鑰匙扣沒有什麼社會危害性,有時候經銷商做的所謂「彈藥」,打出來就是啞炮。



一名福建男子,因為在網上出售迷你槍形鑰匙扣嚇壞警方,近日,遭遼寧鞍山公安跨省抓捕。(網絡圖片)


更讓程女士不解的是,自己和丈夫都是福建人,為何丈夫會被遼寧省的警方帶走。

此案的代理律師說,「遼寧警方在偵查中,發現有一個東北人買賣槍支,跟福建男子不是直接關聯。是發現這個東北人有一筆交易,是某一次槍形鑰匙扣銷售中的其中的一個環節。」

律師認為,本案中涉及的槍支全長只有4厘米,它的口徑只有1.8毫米,這麼小的東西不能稱之為槍。

先後代理過多起涉槍案的一位律師認為,評價此案的關鍵,在於福建男子銷售的這類槍形鑰匙扣,是否具有足以致人死傷的危險性。

程女士說,2015年8月末,當地警方曾對此鑰匙扣進行過檢查,並告知這種產品作為鑰匙扣銷售沒有問題。

針對此案,鞍山市鐵西公安分局10月1日回應稱,警方鑒定報告認定送檢的槍形鑰匙扣為槍支。根據中共相關法律,認定為槍支警方應予以涉案福建男子進行嚴厲懲處。

上述事件,引來網友一片爭論聲。

「路邊的板磚跟這個鑰匙扣比起來,不知道哪個的殺傷力更高?」

「這個槍形鑰匙扣長4厘米,也就是半支香煙的長度,口徑2毫米,連個鉛筆芯都插不進去,請告訴大家,有什麼危險性而被認定為槍支?」

「法律首先以動機為原則,鑒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不能輕易定性。對該案中的嫌疑人,應該先取保候審,不必關押,因其本人不具社會危害性。」

事實上,上述事件類似案例,在中國大陸不計其數。

據公開資料,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受理的涉槍案件數量大幅增長:從2009年零發案、2010年2件涉槍案件、2011年7件涉槍案,年平均增長率達225%,被告人均以為所涉及對象是「玩具」。

去年54歲的天津大媽趙春華,因為擁有6支在街頭打氣球的「槍支」,被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刑3年6個月。

(記者文馨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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