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公民狀告外交部遭拒 中國版圖竟涉密?

【新唐人2018年11月08日訊】中國退伍軍人殷敏鴻,因查問中共是否刻意隱瞞唐努烏梁海遭俄羅斯占領一事,向外交部申請政府訊息公開遭拒絕,隨後他向法院狀告外交部,卻屢訴屢敗。來看他的遭遇。

去年8月,中國退伍軍人、獨立研究人員殷敏鴻向中共外交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查問1949年以後,中共政府有沒有簽署過放棄唐努烏梁海地區的協議?

9月,中共外交部聲稱,殷敏鴻申請的信息涉密,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疇,拒絕答覆殷敏鴻。回函還稱,如果不服,可申請行政覆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今年3月7號,殷敏鴻向法院提起訴訟。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殷敏鴻再向北京市高級法院上訴。而北京高院在9月10號裁定,駁回殷敏鴻上訴,維持一審裁定,不予立案。

中國的「律酷法律」服務有限公司對此進行解讀:「外交部答覆:中國領土版圖涉密,中國人沒有權利知道;北京高院回答:外交部答覆正確,我們不管。」

此事最近引起多家媒體關注。

安徽居民蕭先生:「(殷敏鴻)覺得自己姓『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員,實際上不是的,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奴隸們的一員。你奴隸要知道奴隸主有多少錢,莊園有多寬,這個沒意思的。」

安徽居民蕭先生表示,《憲法》規定,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那麼請問現在國民到底是主人還是奴隸呢?

大陸律師謝燕益表示,根據《憲法》第一條和第二條,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因此主權在民,人民有知情權等。另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明確規定,一般政務,凡是沒有所謂涉密的,公開,是一般原則,不公開,是作為特例。

大陸律師謝燕益:「所以外交部是以所謂涉密為由,不予答覆的話,它必須向公民提供涉密所謂的認定的文件,而且作為公民還有權利,對這個是否涉密按照《國家保密法》進行行政覆議,或者行政訴訟。因為有些政府部門不排除它會瀆職、濫用權力。法院不受理或者最後進行裁決,或者不會起訴,它也是要有一個根據的。」

謝燕益強調,按照《行政訴訟法》,舉證責任倒置。因此在該案中,要拿出法律依據的是公權部門。

謝燕益:「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則禁止作為。公民的權利是天賦人權,所以這個不是說需要我們還要拿出什麼法律依據來,現在是公權部門要向我們拿出法律依據來。這不僅是在《憲法》上有規定的,而且這是《自然法》的邏輯。不要搞顛倒了。」

根據中國《刑法》,非法獲取國家祕密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酷法律」反諷提醒:某些人小心了,如果你知道中國實際版圖,是否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呢?

而對於中共大肆宣傳的中國領土「一點都不能少」,網友嘲諷:怎麼?現在是不能說嗎?

據了解,唐努烏梁海在歷史上屬於中國領土。中共奪權之前,曾被沙俄和蘇聯非法侵占,但中國並未在法律上放棄其領土主權。

1999年,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和俄羅斯簽定《議定書》,將被俄國侵占的10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永久劃給俄羅斯。據說其中包括唐努烏梁海。

外界認為,江澤民賣國,正是中共外交極力掩蓋的公開祕密。

蕭先生:「他們賣國肯定是偷偷的賣啦!49年以後所簽的那些協議沒有一個是拿得出來給大家看的。」

2004年,香港資深記者程翔曾發文,指出江澤民和俄羅斯簽訂的議定書,構成今後中、俄邊界的法律文件。這樁大事一直被江隱瞞,直到俄方公布條約,中國人才得知江悄悄出賣了大片國土。

2006年,程翔被中共以間諜罪逮捕,判刑5年。

採訪/陳漢 編輯/王子琦 後製/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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