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卷宗失蹤案愈演愈烈 四大部聯調組介入

【新唐人2019年01月10日訊】中共最高法院丟失卷宗事件在最近的幾天裡迅速發酵。週二,中共中央政法委牽頭組建的一個高層級調查組宣布介入對此案的調查。有分析稱,這意味着在該事件中,北京高層已不信任最高法院,而其「大事化小息事寧人」的機會也已經失去。

不滿最高法自查?高層聯合調查組介入卷宗丟失案

當地時間1月8日晚間,中共中央政法委宣布介入對陝西千億礦權案卷宗丟失事件的調查。為徹查此案,已成立了一個由中央政法委牽頭,包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檢察院、公安部等機構都參與的聯合調查組。

上述消息公布後,引起海內外媒體的高度關注。有海外中文媒體隨即發文分析稱,此前曾經宣稱要進行「自檢」的最高法被踢出了新成立的這一高級別調查組,這個現象「最引人聯想」。

文章分析稱,千億礦權案卷宗丟失事件被崔永元在社交媒體上曝光後,最高法曾對外宣稱正在展開內部調查,並表態歡迎社會知情人士提供相關情況。這就說明在高級別聯合調查組宣布介入卷宗丟失案之前,最高法已經「自查」了一週多時間,在這場「自查」的結果尚未公布的情況下,中共最高層即命令聯合調查組介入此案調查,顯示最高法可能「根本就沒有進行認真調查」或者其向上呈報的調查結果讓高層不滿。

文章表示,現在幾乎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中共最高法院或許在該事件中已經無法得到高層的信任,而「其原本『大事化小息事寧人』的最後防線也已經因為崔永元的舉報而被突破。」

事實上外界早已注意到,中共最高法院對於「千億礦權案」二審部分卷宗在最高法院的辦公室內丟失事件的反應一直都很蹊蹺——首先,在二審卷宗丟失事件發生後,最高法院對此事的處理方式是要求法官們重新再編寫一份卷宗,對「失竊」事件既不報案,也不進行深入的內部調查,更未對任何人進行查處,而丟失的卷宗至今無下落。

第二,崔永元2018年12月26日在微博上把卷宗丟失事件曝光後,最高法曾於年12月27日對此事斷然否認,並指崔永元的說法是謠言。當時最高法言之鑿鑿地對外宣稱,榆林市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合作勘查合同糾紛案的二審卷宗已於2018年9月26日歸檔,「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檔案處」。

第三,兩天之後(12月29日),最高法院在回應媒體的追問時又改口,承認曾經發生過卷宗丟失的事件,並聲稱最高法內部已啟動調查程序,並表態歡迎知情人士提供情況。

現在最高法的內部調查尚未給出任何說法,當局就已經組織起了一個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檢察院、公安部等機構共同參與的高層級「聯合調查組」接手調查,對此海外輿論大多認為,最高法這次恐怕真的踢到了鐵板上,估計其「前景不妙」。

千億礦權糾紛案概要回顧

2003年,陝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下稱「西勘院」)與榆林市凱奇萊能源投資公司(下稱「凱奇萊」)曾簽訂合同,雙方將聯合勘查「陝西橫山縣波羅——紅石橋地區煤礦資源」。按照合同,凱奇萊將向西勘院支付1200萬元,並擁有該勘查項目80%的權益。協議生效後,該勘查區無論是勘查升值、聯合開發還是礦權轉讓,所產生的利益由凱奇萊與西勘院以8:2比例分享。

這片礦區的探礦權當時經過了法定評估機構的評估,並報國土資源廳備案。2004年年底,經過初步勘察發現,該礦區儲藏着優質動力煤近20億噸,估值高達千億元。

此後,西勘院反悔,並私自將該煤礦轉交其他公司開發。於是凱奇萊與西勘院之間長達十餘年爭奪礦權的糾紛就此展開。

2006年5月,凱奇萊將西勘院起訴至陝西省高院,當年10月,陝西省高院一審判決凱奇萊勝訴。但2006年11月西勘院又將此事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在二審期間,陝西省政府辦公廳曾向最高法院發出一份《關於西勘院與凱奇萊公司探礦權糾紛情況的報告》,而最高法2009年11月才裁定撤銷陝西省高院對這起案件的判決,發回重審。2011年3月,陝西省高院作出重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凱奇萊敗訴。凱奇萊不服重審判決,再次上訴至最高法。

2017年12月21日最高院重新做出判決,凱奇萊勝訴,但判決下達至今相關判決並未得到執行,凱奇萊仍然一直沒有拿到礦權。

就是在這一次的判決公布前,2016年11月下旬發生了該案二審全部卷宗一次性丟失的事件。

(記者唐迪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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