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部級「內鬼」被判刑14年罰400萬

【新唐人2019年01月24日訊】中共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財政部原黨組成員莫建成受賄一案,1月23日上午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莫建成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下同),沒收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上繳國庫。莫建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法院發佈的公告,莫建成被指控在2000年至2017年間,利用擔任中共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副市長、市長,中共通遼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常委、中共包頭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政府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貸款辦理、項目承攬、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兒子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4259萬餘元。

通告稱,莫建成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但其歸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有「積極退贓」行為,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莫建成是中紀委2017年「揪出」的三名部級「內鬼」之一(另外兩名為張化為、曲淑輝)。

2017年8月27日,莫建成被調查;同年9月23日,莫建成被「雙開」,當時中紀委在「雙開」通報中,不僅指控莫某曾經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還指他在擔任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長期間「干預和插手財政部有關業務部門工作」。當時有媒體質疑,莫建成擔任紀檢組長專司監督,本不分管具體業務,他到財政部工作還不到兩年,就敢插手業務,哪來的膽子?

由於莫建成2010年進入江西政壇時,曾經是時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的屬下,擔任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部長和統戰部部長,主管人事。而江西長期以來是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勢力範圍,蘇榮更被指是曾慶紅的親信,所以莫建成也被認為是「江西幫」的成員。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公開鎮壓迫害法輪功後,莫建成曾經積极參与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相應的不可推卸的罪責。

據明慧網報導,莫建成在擔任內蒙古通遼市委書記期間,前通遼市科區公安局副局長張黎明某次去市委開會時,莫建成當眾斥責張黎明迫害法輪功的力度不夠,致使通遼市法輪功真相傳單、光盤、真相電話非常多,要求他們公安機構要加重打壓的力度。此後張黎明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就更加喪心病狂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記者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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