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慣犯再肇事 台中2騎士慘死

【新唐人2019年02月02日訊】年關將近,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今天清晨發生一樁憾事,一名酒駕累犯逆向行駛連撞多輛汽車及機車,造成兩名20多歲騎士傷重不治。為此,立委江啟臣發文表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只能處10年有期徒刑,他將草擬刑法修正案,增列死刑及無期徒刑。

中央社報導,台中市消防局表示,這起車禍發生於清晨4時多,車禍現場為1輛休旅車與2台機車發生碰撞,2名傷者都是20多歲的機車騎士,分別送往大里仁愛醫院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救治。

消防局指出,其中彭姓男機車騎士當場無生命徵象、左腳踝斷肢、全身多處骨折、頭部外傷;另一名鄭姓女騎士到院前無生命徵象、全身多處骨折,兩人經搶救後仍因傷重宣告死亡。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的陳姓男子駕駛休旅車逆向行駛,在車禍發生地點的國光路二段331號前,先撞彭姓男騎士機車後,又撞上鄭姓女騎士機車,接著擦撞2輛路邊車輛,一輛開在機車後面的計程車因閃躲不及也遭波及,休旅車最後撞上民宅2台車輛後停下,差點又撞到另一名周姓女騎士,造成多輛汽車及機車毀損。

警方調查指出,陳姓男子是酒駕累犯,去年3月酒駕被吊銷駕照、11月又無照酒駕,沒想到今天再度肇事,還造成兩名機車騎士傷重身亡,死者家屬據報趕到派出所,都悲痛欲絕,沒想到年關前,兩條年輕生命竟然無法躲過死劫。

江啟臣擬提修法增列死刑

立委江啟臣發文指出,飆車行為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但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卻只能處10年徒刑,實在不合理,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的行為,應該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讓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機會。

江啟臣表示,他已經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

(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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