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大事故致24死 當局處理28人

【新唐人2019年02月04日訊】除夕前一天,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布「11·28」重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提及該事故共給予28人黨紀政紀處分,被問責人員中,級別最高的官員是張家口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郭英

2月3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布《河北張家口中國化工集團盛華化工公司 「11·28」重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13名地方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官員受到黨政紀處分。

這13人包括:張家口市委、市政府(1人)。 張家口市安全監管局(7人) 。張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化二大隊(2人)。非法停車場涉及的部門(2人)。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1人)。

其中,級別最高的官員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郭英

官網顯示,郭英1962年出生,2017年2月轉任張家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同年7月,成為張家口常務副市長。事故發生時,他擔任現職一年半左右。

除上述13人之外,另有15人因「11·28」重大爆燃事故被處理。

根據《報告》,2018年11月28日,位於河北張家口望山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的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擴散至廠外區域,遇火源發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21人受傷,4名輕傷人員康復出院,38輛大貨車和12輛小型車損毀。

事發後,河北省成立了「河北張家口中國化工集團盛華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該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險化學品爆燃責任事故。

《報告》稱,截至2018年12月24日直接經濟損失4,148.86萬元人民幣,其他損失尚需最終核定。《報告》也提到,在企業層面,公安機關對12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給予15人黨紀政紀處分。

加上上述13人,也就是說,該事故共給予28人黨紀政紀處分。

據通報,事故發生後,盛華化工公司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瞞報事故,誤導事故調查。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聚氯乙烯車間的氯乙烯氣櫃長期未按規定檢修,事發前氯乙烯氣櫃卡頓、傾斜,開始泄漏,壓縮機入口壓力降低,操作人員沒有及時發現氣櫃卡頓,仍然按照常規操作方式調大壓縮機迴流,進入氣櫃的氣量加大,加之調大過快,氯乙烯衝破環形水封泄漏,向廠區外擴散,遇火源發生爆燃。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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