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替父伸冤 吉翂代父受刑

楚天 整理

孝乃德之本,在家唯孝,在外為忠,對友能親,對眾能仁,對萬物能慈愛。何謂孝?《說文解字》解釋:「孝,善事父母也。從老者;從子,子承老也。」「孝」字,古作,上面為一老人,下面為一小孩。像「子」用頭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第一》)就是說,弟子們在父母面前要孝順,在外面要順從師長,言行要謹慎守信,要廣泛的愛眾人,親近有仁德的人。這樣躬行實踐之後,還有餘力的話,就再去學習文化知識。

在中華傳統文化中,非常重視孝道,古人認為,父母之恩巍巍乎如高山不知其遠,浩浩乎如大海不知其深,何以回報?唯孝不足以報。以下是古人盡孝的兩個故事︰

緹縈上書救父

據《史記.卷十.孝文本紀》和《史記.卷一百零五.扁鵲倉公列傳》記載,在西漢初的齊國臨淄,有一位名醫叫淳于意。他自幼喜好醫學,曾得到當時的名醫公孫光和公乘陽慶的親傳。後來,為了養家餬口,淳于意在齊國做了太倉令,管理當地糧庫。他經常利用閒暇時間為人們看病,精湛的醫術使淳于意的名聲很快傳遍四面八方,被尊稱為「倉公」、「太倉公」。

有一次,當時的齊文王患肥胖病,氣喘、頭痛、目不明、懶於行動。淳于意聽說後,認為文王形氣俱實,應當調節飲食、運動筋骨肌肉、開闊情懷、疏通血脈,以瀉有餘。可是有一庸醫施以灸法,使文王病情加重致死。

淳于意為漢初著名醫學家,因其曾任太倉令(或曰太倉長),故世稱「倉公」。(FAE/Wikimedia Commons)

於是,王公貴族誣陷倉公「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官府聽信誣告,判淳于意「肉刑」,並要押至長安受刑。淳于意膝下無子,只生了五個女兒。臨行之時,他感傷無男隨行,女兒們聽罷都落下了委屈的眼淚。其中,最小的女兒名叫緹縈,毅然決定跟隨其父到京城長安,設法搭救父親。

來到長安後,父親被打入天牢,年幼的緹縈情急之下毅然上書朝廷,申述父親無罪,並願意為奴以換取父親自由。她在信中詳細講了父親入獄的來龍去脈,並寫道:「一個人如果被判處死刑,他就不能復生;而一個人如果被判處肉刑,臉上被刺了字、鼻子被削去或雙腳被砍斷,也都無法再恢復原狀。他們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有任何機會。為了救父,我願做一名官奴婢,以贖父親的刑罪。」

緹縈的信很快便送到文帝手中。文帝看罷,霎時被這個小女孩的孝行所感動,隨即下達了一道詔書,赦免了淳于意的刑罰,並下令廢除了肉刑。緹縈上書救父的事蹟和孝行很快傳遍了大街小巷。

班固的五言古詩《詠史》稱讚緹縈:「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緹縈是西漢名醫倉公淳于意的女兒,曾上書給漢文帝替父求情,典故「緹縈救父」。(公有領域)

吉翂擊鼓鳴冤

公元五零二年,蕭衍建立了梁朝,是為梁武帝。第二年,京城建康發生了一件孝子擊鼓救父的直訴事件。

據《梁書.卷四十七.孝行傳》記載,這個孝子名叫吉翂(488年─504年),從小便很懂事,尤其知道孝順父母、友愛兄弟,一家人過著其樂融融的生活。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就在吉翂11歲那年,母親便撒手人寰了。母親已然去世,吉翂只得和父親、弟弟們一起繼續生活。

梁武帝剛剛即位的天監初年,吉翂的父親做了吳興原鄉縣令,因為為官正直,招致了一些人的忌恨。這些人羅織罪名誣陷吉翂的父親,其罪名當死,吉翂的父親便被押送到中央的廷尉候審。於是,十五歲的吉翂毅然決定赴京城建康救父。

吉翂的父親雖然清白,但由於他無法忍受無辜遭審折磨,便招認了「罪狀」,朝廷很快給他定了死刑。吉翂聽聞噩耗,差點昏死過去。待清醒過來後,他鼓足勇氣敲響了登聞鼓。所謂「登聞鼓」,是取「登時上聞」之意,它源自西周的路鼓,魏晉時期開始正式設置,是古代「擊鼓鳴冤」、民情上達的一種重要渠道。

吉翂敲響登聞鼓,申訴其父冤枉,並懇請朝廷允許自己代替父親受刑。鼓聲驚動了梁武帝,他對這個少年的舉動十分驚歎,退朝之後,特意交代廷尉卿蔡法度徹查此事,說:「吉翂請死贖父,義誠可嘉;但其幼童,未必自能造意。卿可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蔡法度於是命人在廷尉大堂上擺滿了各種刑具,還讓所有下屬官員參加審訊,欲逼吉翂就範。審訊過程中,蔡法度對吉翂聲色俱厲,一定要讓他供出幕後指使之人。但吉翂毫無懼色,據理力爭,表達了堅決替父而死的決心。

吉翂真切的孝行,感動了蔡法度和每一個在場的人。蔡法度見狀不再逼問,他見吉翂身披大人用的沉重枷鎖,心有不忍,打算命人為其更換一副輕巧刑具。吉翂立即拒絕蔡法度的美意,說道:「我今天求代父死,已是死罪之囚,刑具只能增加,怎能減少呢?」蔡法度將吉翂的言行向梁武帝作了彙報,梁武帝立即下令赦免吉翂的父親。

吉翂擊鼓鳴冤,最終挽救了自己的父親。@*#

閩安巡檢司衙門,登聞鼓在右側。(rheins/Wikimedia Commons)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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