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措辭模糊 歐盟商會質疑中共另有居心

【新唐人2019年03月16日訊】週五,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了政府工作報告和 「外商投資法」等一系列文件後宣告結束。當天,歐洲企業在中國的代言機構「中國歐盟商會」發表的一份聲明,對該法案的部分內容提出了質疑,認為該法的有些條款措辭模糊,或將給外國公司帶來「不確定性」。

中共全國人大會議15日毫無懸念地通過了備受國際輿論關注的《外商投資法》。會議結束後,中共國務院李克強在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問時,对于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表示了肯定,並放話說,今後中國市場的准入范围会越来越大。

當天,中國歐盟商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的聲明說,《外商投資法》是一個積極的進步,但該法案中第40條款規定引起了該商會的關注和擔憂。據指,這一條規的內容是,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投資方面對中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中國歐盟商會質疑,該條款實際上是允許政治問題影響投資者和政府的關係,讓中共政府有權針對貿易和投資夥伴採取單邊行動。此外,該條款的措辭模糊也增加了該法律給外國公司帶來的「不確定性」。聲明稱,爭議應通過世界貿易組織等已經建立起來的國際機構來解決,而不是通過單邊反制措施。

這份聲明中還強調,中國的法律應將外國公司和中國公司一視同仁,不應在法律上區別對待。

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何墨池(Mats Harborn)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我們將密切關注外商投資法的貫徹落實,確保在各級政府部門、在全國的各個角落都能得到尊重。」

此前,何墨池曾在本週表示,他很擔心對《外商投資法》的起草傾向於「應對美國的談判桌」,解決貿易衝突,而缺少實用性,偏離立法程序。

據《美國之音》報導,中國歐盟商會擁有 1600 多家會員公司,在中國起草外商投資法的過程中,該商會曾就第4、第9條等條款積極表達歐盟企業的立場。

事實上,不只是中國歐盟商會對《外商投資法》仍然心存疑慮,中國美國商會組織也認為,該法案目前的條款仍然顯得太過模糊,而且該法律的制定顯然沒有諮詢最主要的受眾——在中國大陸外企的意見。

《外商投資法》的審議與表決是今年中共兩會最為引人關注的焦點之一,因為在中美貿易衝突中,美國方面特別強調了反對中共各級政府要求外國公司轉讓技術來換取進入中國市場的問題。雖然週五《外商投資法》順利獲得通過,但海外輿論對於該法案究竟能否發揮積極作用並不樂觀。

旅美學者程曉農日前在澳洲電台SBS撰文指出,其實中共政府有關部門早在2015年就起草了《外商投資法》草案。該草案全文共170條,1萬8千字,內容中保留了對外企的諸多限制性條款。只不過2015年這個草案一直拖着,沒有在立法機構完成審議。而這次提交審議的《外商投資法》新草案明顯進行了大幅度刪減,只剩下3千字,共39條,而且其中三分之一的條文只有一句話。

程曉農認為,這樣一個拖了4年的涉外立法,在最近不到3個月的時間裏突然進行大幅度刪減改動並快速完成審議並提交表決,明顯是為了在立法層級儘快提供中國在中美經貿談判中所作承諾的法律依據,很多條款更象是文字簡潔的政策宣告,而不是可用於司法裁判的法律條款。

程曉農對新法案的效果並不樂觀。他說,新法案雖然提出了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但在如何保護外國公司的產品不被仿造或非法「山寨」等具體問題是缺乏明確的規定。

他表示,外商投資新法本身並不能完全化解中美經貿談判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它能否帶來新的外資熱,還要看中美經貿談判的最終結果,特別是正在談判的關於監督、執法方面的具體安排。

此外,《華爾街日報》3月14日的一篇報導爆料稱,在過去的一週里,中共立法機關悄悄的修改了《外商投資法》草案,並添加了對洩露公司機密的政府官員進行刑事處罰的內容。修改的部份提到,中共官員「有義務保護」他們從海外企業獲得的商業機密信息,必須「不得洩露或非法洩露給他人」。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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