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躲貓貓事件」看雲南看守所的罪惡

【新唐人2019年04月16日訊】2009年1月28日被關進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的李蕎明,於同年2月12日身亡,媒體報導他是玩「躲貓貓」遊戲時自己撞牆而死。此言引起網民的強烈反響,當局不得已進行調查,後證明死者是被同監室人員殘暴毆打致死。繼而「躲貓貓」成了當下流行之詞,指掩蓋醜惡的一種漂亮的託辭。

1999年「7.20」中共打壓迫害法輪功後,在各個時期被關押在雲南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親身體驗了看守所的黑暗。他們的所見所聞,揭開了中共「躲貓貓」的謊言,剝下其矇騙世人的外衣,還原了看守所的真實面目。

以下是他們揭露雲南省昆明市和各區看守所及部分地、州、市看守所犯下的部分惡行。

進看守所必過的關

第一關:搜身

一進看守所後,在押人員就成為了罪犯,人身基本權利被剝奪。一進去,全身的衣服被扒光(包括內褲),接受檢查。

昆明市官渡區當年49歲的苗族婦女吳治英在控告江澤民訴狀中說,2012年5月7日晚上7點多,她被昆明市官渡區和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審訊後,被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在那裡她遭受到了一個良家婦女一生都難以釋懷的巨大羞辱。

「官渡區、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和看守所三個男警察與兩個女警察,強逼我當著他們的面脫光衣服,說要檢查身體。當我拒絕並指出他們的流氓行徑時,在場的三個男警察威脅道:『你不脫,是不是想吃苦?你不配合,是不是要我們親自動手?』我在脅迫下當著他們的面脫光了衣服,至今想起來仍然羞辱難當,心理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進看守所的人先要到「過渡所」學「規矩」,然後再分到其它普通監室。在押人員進到監室後再次被搜身、檢查物品,一般好一點的物品就被「剁」了,牢頭挑剩的往下輪著挑;有的看守所使用的代金券或者「購物卡」表面上是自己保管,實際上由牢頭掌管。等從「過渡所」出去時,錢都被牢頭揮霍光,分到監室時,最多給兩捲紙、一條牙膏、一塊肥皂、一塊香皂。

第二關:升堂

2004年以前,進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除警察特意交代的外)都要被「升堂」,俗稱「下馬威」,常見的懲治方法有:

「高山流水」:即脫光衣服,蹲在衛生間,由一個人抬一盆水,從頭上慢慢地倒水。曾經有個警察在冬天看著表計算過時間,一盆水整整倒了45分鐘。受刑者全身顫抖,口唇、面部發紫,嚴重時可導致休克。

「罰拳」:被監室裡所有的人輪流用拳頭打,有的要被打到「見血」(用一根線拴上一團棉花吞到肚子裡拉出來見血)才罷休,有的人肋骨、手骨被打斷。

「開飛機」:雙手背向後,頭朝下,用背貼在牆壁上。往往受刑者大汗淋漓,時間長了人會出現虛脫。

中共酷刑示意圖:開飛機。(明慧網)

周吉昌,七十多歲,雲南冶金研究所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2001年被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進監室後被「升堂」,遭「高山流水」的折磨。由於他不「轉化」(放棄修煉),每天都被以各種理由進行毒打折磨,全身多處被打得青紫疼痛,導致肢體活動受阻。

王軍,男,當時四十多歲,昆明個體戶、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後,他曾經多次被綁架並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每次進看守所都被「升堂」、「罰拳」毆打,由於堅持信仰,經常遭到酷刑折磨。有一次,他在出外幹苦活時,被多個在押人員用棍棒、扁擔毆打,以致把扁擔打斷。

酷刑折磨

各個看守所普遍施用酷刑,各式各樣、陰狠毒辣,在此列舉幾個主要的手段。

關禁閉

張如瓊,女,當時46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她自述,2001年8月,她被綁架到官渡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警察就把她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對她全身從頭髮到腳摸了兩遍,因她當時來例假才把內褲給她,然後讓她換上一條「開襠褲」。他們對她進行羞辱、辱罵,她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就指使其他在押人員用臭襪子堵她的嘴。

中共酷刑演示圖:臭襪子堵嘴。(明慧網)

有一天,因為她煉功,警察就叫來了幾個犯人,強行用皮帶把她捆綁,幾分鐘後她就感到呼吸困難,全身四肢麻木,並失去了知覺,一直到了晚上皮帶才被解開;隨後又把她抬到「禁閉室」,給她雙腳戴上了10公斤重的腳鐐,並且把腳鐐固定在地上的大鐵環上。

她寫道:「禁閉室裡臭氣熏天,難聞得我只想嘔吐。白天、晚上都被蟲子、蚊子叮咬,這種殺人不見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我來例假也不讓我用衛生紙,經血流在褲子上,流到腳上、地上。他們還不給我水喝、不准洗漱。」

她由於長時間戴著固定的腳鐐,腳磨腫了,皮膚磨爛了,不能穿鞋,腳趾流水、流膿,很臭。她用衣服把腳連腳鐐一起包上,警察在監視器中看到後,就來罵她,不准她包。不給她水喝⋯⋯她整天迷迷糊糊的,頭越來越痛,像被大鐵錘打碎了似的,頭腦昏昏沉沉。後來警察見她血壓高,怕出人命才給她辦了「取保候審」。

「死人床」

李君萍,女,當時58歲,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2005年被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藥水。警察還騙其家人交了2,000元醫藥費。

竹籤戳入手指

戴金蘭,女,當時五十多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2007年8月,被個舊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個舊市看守所期間,因為她不配合警察審訊,就被警察用竹籤戳入她雙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

酷刑演示:竹籤扎手指。(明慧網)

野蠻灌食

何蓮春,女,36歲,2009年她被非法關押在蒙自縣看守所期間,由於不認罪,不配合警察,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拽著頭髮往牆上撞,被加戴10公斤重鐐達一個月。由於她絕食抗議,被多人綁在床上野蠻灌食,導致其精神、身體受到極大傷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明慧網提供)

澆冷水

張良,男,65歲,昆明鋼鐵公司八街礦工人、法輪功學員。2005年9月27日,被西山區國保警察綁架,被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兩個月期間,每天被強迫揀豆,揀不完每天加班加點地揀,每個人每天要揀兩百多到三百公斤。張良因在看守所煉功經常被羈押人員澆冷水,被多人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冷水。(明慧網)

精神折磨

看守所實現所謂「規範管理」後,在看守所不准唱歌、不准看有關宗教的書、每天沒有奴工生產就要操練、坐大板、搞所謂的「面壁思過」等等。尤其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從精神和肉體上雙重折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進看守所後,警察往往都會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指使對其施壓,警察就會交代牢頭施刑折磨,妄圖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

陳榮華,女,當時七十多歲,四川籍法輪功學員。2001年被公安警察從家裡騙到五華區看守所,警察授意同監室的在押人員逼迫她「轉化」,每天都毒打她,一邊打一邊叫罵:「看你還煉法輪功!」她動不動就被罰站、下蹲,被逼用舌頭舔衛生間蹲坑和用過的衛生巾。陳榮華身上被打得青紫爛腫,被送到勞教所時身上都還有傷痕。

折磨致死

孔慶黃,男,當時三十多歲,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法輪功學員。2000年4月7日和6月28日,兩次被關押在紅河州建水縣看守所。他絕食抗議迫害,遭警察強行灌食,每隔四五天灌一次,導致其喉管、血管破裂出血。2000年8月25日,他出現生命危險時,才被送入建水縣醫院,最終搶救無效去世。

黃菊美,女,當時四十多歲,昆明市政公司工人、法輪功學員。2002年被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期間受盡折磨,血壓增高至280,導致心臟病突發。看守所警察將其送入醫院才通知家人,不久黃菊美不幸去世。

以懲罰為樂

在中共幾十年的黨文化、鬥爭哲學、無神論的灌輸下,當今的人你鬥我、我鬥你、互相傷害、互相折磨,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在看守所裡常常互相用「玩人」來取樂,或者對完不成勞動任務的人進行懲罰。

操練

在集體操練中,以懲罰來取樂,如「長時間做一個動作」、「站軍姿」、「蹲馬步」、「金雞獨立」、做「俯臥撐」等等。

打「大理粑粑」

如果完不成奴工生產任務的人,到晚上都要被懲罰,大多數是打「大理粑粑」,即受刑人脫下褲子,被用塑料鞋沾水打屁股。一邊打,大家還要一邊數著數取樂。如果隔壁在施刑,有的還互相向隔壁喊:「音樂來大點!」

吃「嬰兒伙食」

每頓飯由牢頭用吃飯的小勺舀一勺或者幾勺給你,用飢餓來懲罰人(也用這種方法協助警察逼供辦案)。

「潛水」

將頭按進裝滿水的「馬桶」(夜間在監所內解便用)中。

開「直升飛機」

原地轉數圈後猛地停下,人失去平衡就會跌倒。

「拋光」

用抹布在地上推著來回跑,把地板擦亮,還隨時被人用腳踹屁股。

牢頭取樂

一旦違反牢頭的規矩、或牢頭閒得無聊時,就會以懲罰、折磨人取樂。除以上處罰外,還想出各種玩法。

一個牢頭自訴,他在昆明市昆陽(晉寧縣)看守所時,沒事幹無聊,把逮著的老鼠放進一個羈押人員的褲襠裡,謂之「養老鼠」取樂。

對強姦犯人,整得更慘,用線拴著其生殖器,掛在身上示眾等等,許多看守所都有這情況。

2009年互聯網曝光的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躲貓貓事件」,就是這樣把人「玩」死的。幾乎每個看守所都有玩死人的事件發生。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當時被稱為「東南亞最黑暗的看守所」。

以上所揭露出的僅僅是雲南看守所的罪惡的冰山一角。看守所貼上「文明管理」、「規範管理」等標籤,也不過是玩「躲貓貓」的伎倆。

資料來源: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紅)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