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判死「惡霸」 如今又成中共黑惡典型

【新唐人2019年04月28日訊】日前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省,在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塗力軍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據陸媒稱,孫小果是當地「惡霸」,20年前已被判死刑,其父母在公安系統任職。此案可以說是中共治下警匪一家的典型案例。

雲南傳媒4月24日報導說,自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於4月1日進駐雲南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督導以來,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塗力軍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查處了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

4月25日,昆明市一位政府人員證實,此次被打掉的孫小果,與當初因強姦等罪被判處死刑的孫小果是同一人。昆明市一名警官稱,目前該案是公安偵辦的一個專案。

新京報調查發現,孫小果是昆明多家夜店等娛樂場所、餐飲公司的股東,早在20年前,他就曾因強姦等罪被判處死刑。

據《中國法律年鑑》1999年刊載一篇文章記載,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孫小果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文章還揭露,孫小果及其團伙強姦、侮辱多位女性,包括數位未成年女性,行為十分惡劣。

如1997年11月7日,孫小果及其他被告人將張某某帶到夜總會包房內,對張進行毆打、侮辱,輪番對張進行拳打腳踢,並用竹筷和牙籤刺張的乳房,用菸頭烙燙張的手臂,還逼迫張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几,並用肘猛擊張的頭部。

次日凌晨,孫小果等人又將張某某、楊某某,挾持到昆明市本豪勝娛樂城啤酒屋2樓,在公共場所又對張、楊進行毒打,用手肘擊打張的頭部。凌晨4時許,孫小果等人毒打致張昏迷後,其中解開褲子,將尿沖在張的臉上。

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

1998年初《南方週末》也曾刊發題為「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曝光了孫小果及其團伙在昆明的惡行。

報導稱,昆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說到:干公安工作這麼多年,從未見過如此殘暴的刑事案件!

辦案警官透露,昆明的許多娛樂場所都要定期向孫小果交錢,名曰「保護費」。孫及其弟子來玩,不僅不給錢,娛樂場所還得倒賠。對那些小姐來說,他叫誰下跪誰就下跪,叫誰拿錢誰就拿錢。

1997年7月,孫小果參與的一起案件發生後,警方接案後發現,孫小果竟是一個本應在監獄裡服刑的罪犯,於是打電話給孫小果的母親,他母親說: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經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當時身為武警學校學生的孫小果等2人,夥同4名社會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進行輪姦。

1995年12月20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孫小果有期徒刑2年。然而,孫小果沒有進過一天監獄。

報導說,孫小果於1992年12月入伍,後又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直到犯罪。其母孫某在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刑偵隊供職,其繼父李某現任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孫小果被警方抓獲時,所開的警用車即是其父的車。

據網絡消息,孫小果1999年2月18日被判死刑後,3月9日即傳出雲南省高級法院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又於2001年9月改判為18年半。

多次減刑後,孫小果2012年出獄,很快成為昆明市五華區昆都夜市中M2酒吧的股東之一。天眼查信息顯示,孫小果目前擔任4家公司股東,包括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雲南頤牛商貿有限公司、昆明代官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

網民熱議:

「官匪一家,兩班倒,禍害百姓。」

「如此囂張惡行令人發指之惡徒,應執行死刑!還要追究曾經判死刑又改判的相關法律執法者。尤其父母都在執法部門,利用公權力執法犯法。應追究刑責!」

「這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典型案例,犯了天大的事也肆無忌憚,本應入獄卻沒有入獄,本應槍決沒有槍決,現在又被判刑,這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以前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范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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