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7年冤獄 寧夏好幹部欒凝再被冤判10年

【新唐人2019年05月08日訊】近日獲悉,在寧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已在4月16日下達判決書,冤判法輪功學員欒凝先生10年刑期,並勒索罰金10萬。

此前2月14日,銀川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欒凝開庭,銀川市檢察院構陷欒凝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庭律師指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都是人為製造的。

這是寧夏政法委、610、公檢法人員相互勾結聯合製造的又一起冤假錯案。據說,因為欒凝是「頭頭」,所以判了重刑。

欒凝今年60歲,大學文化,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任副主任。他自幼體質不好,2次得過肝病,上大學期間因患肝炎休學1年;1996年1月修煉法輪功不久,幾種慢性病消失,無病一身輕。欒凝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思想境界、道德得到了昇華,1997年1月主動報名到條件艱苦的寧夏南部山區同心縣參加扶貧,期間堅持與村民一同吃住和勞動,為當地農民抗旱開挖水窖和改善教學條件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當地村民曾感嘆:多少年都沒有遇到像你這樣的幹部了。

1999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欒凝因不放棄信仰,先後3次被非法抓捕、4次被非法抄家、1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被單位開除失去養老金等社會保障。3次被非法抓捕,第一次被判刑3年、第二次被判刑4年,在銀川監獄曾被強制集中到磚窯裡出窯(將燒好磚運到窯外)或裝窯(將磚坯運入窯內),遭「頂牆」、「弓腰」、「扎繩子」等酷刑折磨;在石嘴山監獄五監區時遭「坐小凳子」、「熬鷹」、捆綁倒掛等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倒掛」(明慧網)

2017年2月,欒凝先生在銀川市解放街與民族街交叉路口西北側的郵電大樓郵寄真相勸善信後,遭郵局人員誣告。公安國保人員加大力度(法輪功學員長期遭各種監控)跟蹤監控欒凝幾個月。2017年7月27日一大早,銀川市解放西街派出所馬濤等人夥同興慶區國保大隊馬自立、賈永紅和小區居委會的十幾個人圍堵在欒凝家門口。欒凝從家中出來準備上班時,這夥人一擁而上給欒凝戴上手銬,押著欒凝到家中、他岳父母家和所在單位非法搜查,還將他使用的單位車輛也搜查了一遍,劫掠了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隨後將欒凝關押到了銀川市看守所。

2017年12月中旬,欒凝被銀川市興慶區檢察院非法批捕。2018年2月,興慶區檢察院曾因證據不足,將欒凝的「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寧夏政法委、610人員操控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興慶區檢察院構陷欒凝,罪名由「刑法三百條」又增加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18年3月20日,興慶區檢察院再次將構陷案提交到興慶區法院。欒凝家人聘請的律師提出興慶區法院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沒有管轄權,興慶區檢察院將該案上交銀川市檢察院。2018年9月5日,銀川市檢察院將案件提交至銀川市中級法院。2018年10月,銀川市中級法院以構成案件的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將案件退回銀川市檢察院。檢察院再次將案件提交到中級法院後,2019年1月10日,中級法院曾開了所謂的庭前聽證會。

2019年2月14日上午,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欒凝開庭,欒凝家人為其聘請了2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均是人為製造的,相互不能印證,證據間自相矛盾。其中1名律師在辯護過程中被法官無理逐出法庭。

欒凝先生在法庭上講述了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能放棄名利並且受到好評的經歷;因不放棄信仰,失去了工作和所有待遇,自己坐冤獄、家人被歧視;現在已到退休年齡,生活無著落,給相關部門寫信申訴、伸冤、信訪,沒有收到任何回應;自己依然本著法輪功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無怨無恨。寫信反映問題何罪之有?欒凝還慈悲奉勸,人在做天在看,提醒公訴人和法官要堅守良知;欒凝說:我堅信善有善報,我堅信沉冤有昭雪的一天。

欒凝平和的辯護髮言,感動了參加旁聽的親友,他們都流下了同情的淚水。當天的開庭持續時間約為6小時,法院只允許欒凝家的6名親友參加了旁聽,開庭結束時沒有宣布結果。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教人修心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組織、沒有花名冊,更沒有什麼「頭頭」。1999年以前各地法輪功輔導站人員沒有工資,沒有官當,義務教功,默默付出。欒凝先生1999年7月前是寧夏輔導站副站長,沒有拿過工資,也僅僅是默默付出,義務教功而已。公檢法不能據此構陷重判。

中共迫害法輪功近20年,政府、政法委、610、公檢法司個別人員無視法輪功學員的慈悲奉勸、無視律師的正義吶喊、無視參與迫害者大量遭惡報的事實,泯滅良知、踐踏法律,非法抓捕、構陷、冤判、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如果這些人還不能明白真相,將功補過,將面臨可怕的後果。善惡必報,迫害佛法修煉者,罪業深重。

目前,欒凝被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已1年8個多月。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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