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可凍結侵犯港民人權者財產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6月14日訊】週四(6月13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發布公告,決定重新引入2017年提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以重申美國對香港的民主、人權、法治的承諾。

週四,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在其官方推特上發出上述公告。提議重新引入《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3名委員包括該委員會主席、馬薩諸塞州民主黨眾議員麥克高文(Jim McGovern),聯合主席、佛羅里達州共和党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和前主席、新澤西州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

公告鄭重聲明,該委員會在香港的自由和自治因中國政府和中共的干涉而遭受侵蝕之際,重新引入由美國兩黨兩院通過的該部法案,以重申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法治的承諾。

公告還列出了其他聯署推出該法案的兩黨議員。

公告援引麥克高文的聲明表示,這項立法明確指出,美國國會支持香港人民努力維護香港的人權與法治。如果港府的引渡法案向前推進、且香港的自治權和民主制度因中國政府的干涉而繼續遭受侵蝕,那麼美國國會別無選擇,只能重新評估香港是否能夠獲得美國法律所規定的優惠的經濟和貿易待遇。

這意味着,香港可能會失去美國所賦予的獨立關稅區地位,並導致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受到動搖。

6月9日,香港民眾為抗議允許將嫌疑人引渡中國大陸的《逃犯條例》(「送中」條例)而舉行了規模空前的百萬人大遊行。6月12日,為阻止香港立法會二讀「送中」條例,再次聚集抗議並遭警方暴力清場。事件引發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嚴切關注。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最早於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後期由美國兩黨議員提出,旨在要求美國政府更新1992年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並監督香港的人權和法治狀況。2017年,盧比奧等議員再次提議制定該法案。

CECC週四推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內容包括:

1、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對香港的自治狀態予以認證,以決定是否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給予香港特殊待遇。

2、要求總統鑒別那些對綁架香港書商和記者負有責任及參與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人、包括把行使國際公認權利的人強行遣送中國大陸拘留或審判的人,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國。

3、要求總統發布策略,保護美國公民和企業免受修訂後的《逃犯條例》影響的風險,包括決定是否修改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及美國國務院針對香港發布的旅行建議。

4、要求商務部長發布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充分執行美國有關敏感軍民兩用物品的出口規定,以及有關美國和聯合國制裁的出口規定,特別是有關伊朗和朝鮮制裁的規定。

5、要求美國政府明確,對於因參加與支持香港的民主、人權或法治有關的非暴力抗議活動而被當局逮捕、拘留或懲處的人,不得因此而拒發簽證。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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