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激光筆學生拒保已獲釋 警稱不起訴保留檢控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08日訊】香港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本週二(6日)在深水埗購買激光筆後,遭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的理由拘捕,引發社會輿論大嘩。警方一度欲以取保候審處理,但被方仲賢拒絕。經多方努力,方於週四晚獲釋。警方稱,雖然這次不提起訴,但仍會保留檢控權利。

當地時間8月8日晚6時許,方仲賢的代理律師告知傳媒,警方已決定不提起訴,現方仲賢已獲釋放,但他因發燒將繼續留在醫院接受治療。

隨後,浸大學生會人員向外界證實了上述消息,並宣布次日(9日)會安排記者會,就方仲賢被拘捕事件向公眾說明。浸大學生會人員同時披露,方被拘押期間,警方曾持搜查令到方的住所進行搜查。

警方8日晚則向媒體表示 ,方仲賢曾拒絕保外候查,現已獲「暫時釋放」。警方將保留檢控權利,相關案件將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即黑社會)調查科人員繼續跟進調查。

此前,浸大校長錢大康在8日傍晚向該校師生發信,稱自己十分關心方仲賢的情況,在過去兩天裏聯絡了警方及法律專家,並於8日早上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提出了以下三點疑問,要求警方給予澄清:

第一,為何「激光筆」(laser pointer)會被視為攻擊性武器?第二,為何「激光筆」在未使用下,都可以被視為攻擊性武器?第三,為何方仲賢在被捕期間會受到武力對待?

錢又表示,自己已向警方提出必須公平對待方仲賢,相信將會接獲警方回覆。

據了解,方仲賢8月6日晚間在深水埗購買了10支「觀星筆」後,被幾名便衣警員截查,並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隨後有數百民眾聞訊趕往警局抗議,認為警方突然將隨處可買的觀星筆視為攻擊性武器十分荒謬,要求警署放人,但遭警方拒絕。期間,方因不適被送往明愛醫院診治。警方則在稍後強行驅散抗議人群的過程中又抓捕了約10人。

由於該事件引發很大的社會反響,警方曾出面解釋稱,方某所購買「激光槍」具有殺傷力,並在鏡頭前演示「激光槍」照射10分鐘可令紙張燃燒。但事後大批網民在網絡上發帖批評警方撒謊,堅稱方仲賢所購買的是許多店鋪都會銷售的普通「觀星筆」,也不可能照射10分鐘就令紙張燃燒。

浸大學生會還於8月7日傍晚在校園內舉行集會,聲援被捕的方仲賢,抗議警方羅織罪名抓人,製造白色恐怖。大約有300人參與集會。浸大校長錢大康應學生會邀請到場發言。有學生在集會上指警方拘捕方仲賢後曾對他使用暴力(疑警員用叉頸方式對待方某),要求校方就此事件對警方提出譴責。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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