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前公安廳副廳長孟建偉被起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19日訊】中共官媒週四通報,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副廳長孟建偉,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起訴。孟建偉還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

起訴書稱,1994到2017年,孟建偉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並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孟建偉還被控與黑惡勢力組織交往甚密,放任他人從事「黃賭毒」等違法活動,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據《明慧網》報導,孟建偉緊追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列入「惡人榜」。

另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孟建偉對法輪功學員劉文麗被迫害致死案,李振江遭冤判11年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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