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選前夕 反滲透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01日訊】中華民國2020總統大選將於1月11日舉行。12月31日,民國立法院召開院會,民進黨立委藉多數席次優勢,表決通過旨在防範中共滲透台灣的《反滲透法》。

據台媒報導,立法院剛通過的《反滲透法》,以民進黨團版本為主,全文共12條。根據法案內容,若接受「境外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贊助,提供政治獻金或從事選舉相關活動,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1千萬(新台幣)。

近年來,中共對台灣進行全方位滲透,政界、媒體和社團都大面積被「染紅」,嚴重威脅台灣的民主和自由。特別是,中共被指已多次操控台灣「代理人」干預台灣選舉。

據近期向澳洲投誠的前共諜王立強爆料,2018年國民黨在「九合一」選舉中大勝民進黨,就是中共「海陸空」三方面滲透操控的結果。而且,中共也在積極準備干預2020總統大選。

民進黨力推《反滲透法》在大選前通過,以防在大選後出現變數,影響立法。

近年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自由社會開始採取各種措施,防範被中共政治滲透。其中,澳洲類似《反滲透法》的法案已經通過並實施一年。

台灣國民黨聲稱,民進黨主導的《反滲透法》就是新的「戒嚴法」,會「令民主倒退」。但民進黨表示,會謹慎討論法案,以求做到既能捍衞民國主權,更能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

作家苦苓12月27日在臉書貼出《反滲透法》5點概要說明指,這項法律只懲罰那些收中共的錢、為中共站台的人,並不涉及單純發表政治言論、主張。苦苓更批評,有人宣揚《反滲透法》是執政黨意圖「戒嚴」,並切斷台灣對中國的往來,使台商一片風聲鶴唳,這種宣傳是別有目的。

苦苓點出《反滲透法》的5點概要說明,包括:

1.《反滲透法》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可以拿中共的錢,做出危害台灣的「犯法」行為。

2.這項法律都不是新法,以前就有《政治獻金法》、《選罷法》、《公投法》、《遊說法》、《集遊法》,只是犯這些法以前有的不罰、有的輕罰,而《反滲透法》規定,如果你是拿了中共的錢去犯這些法,以後就要一定要罰。

3.誰可以罰?任何人被懷疑、被告發,都必須在法院經過法官三審定讞,證據確鑿才會罰,其它任何政府機關都沒有權力罰。

4.如果你不知道你拿的是中共的錢(你不用證明自己不知道,檢察官要起訴你就必須證明你知道),你就算真的做了這些事,也不會被處罰。

5.就算你真的拿了中共的錢,如果只是發表言論或政治主張,就算是支持統一或說共產黨好話,只要沒有犯捐錢、競選、公投、遊說和擾亂集會遊行這五項法律,也不會被罰。

(記者鐘鼓笙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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