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台NGO《東京宣言》遏止中共器官移植濫用

日韓台組織成立「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詢委員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31日訊】針對中共器官移植濫用問題,日本、韓國、台灣的NGO組織發表《東京宣言》,提出11點聲明,並成立「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詢委員會」,聯合更多亞洲專家的力量採取進一步行動。

日本的移植旅遊考量會(SMG Network)與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TAICOT),以及韓國的器官移植倫理協會(KAEOT)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了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

日韓台NGO《東京宣言》遏止中共器官移植濫用

2019年11月30日日本、台灣、韓國及加拿大的醫學界、法律界以及生命倫理界一行九位專家教授於東京大學舉行了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揭露了中共的活摘人體器官。(新唐人提供)

亞洲研討會邀集日本、台灣、韓國及加拿大的醫學界、法律界以及生命倫理界等九位專家教授提出關於本國的移植旅遊,尤其是前往中國進行移植旅遊的現況分析,並且揭露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及其他團體的活體器官。與會者並敦促各國國會推進立法或修法,以阻止本國患者去中國買賣來源不明的器官做移植。

圖為國際人權律師、加拿大勳章得主、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 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的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表示,有相當可靠且有力的證據表明,中國活摘器官的罪行仍在繼續。(新唐人提供)

在亞洲研討會後,日韓台主辦單位在東京進一步達成共識,決定聯合發表《東京宣言》,宣布將擴大邀請亞洲法律專家、醫師、醫學倫理專家成立「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詢委員會」,針對中國器官移植濫用問題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防止移植旅遊需求面的擴大、遏止對中國器官移植醫護人員的培訓、要求各國政府不准涉嫌參與活摘器官的人員入境等等。

朱婉琪:中共活摘器官長達20年仍未停止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法律顧問(TAICOT) 朱婉琪律師表示,國際社會都知道,活摘器官在中國大陸有長達將近20年的時間,到現在還持續不止。他們這些長期關注活摘器官、人體器官販運以及移植旅遊的亞洲專家,尤其是來自台灣、日本、韓國,集結了在醫師、法律專家、生命倫理專家等領域當中的佼佼者,針對中共的反人類罪行,大家覺得真的是「忍無可忍」了。

圖為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法律顧問朱婉琪律師,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的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詳細介紹了台灣2015年成功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修法。(新唐人提供)

朱婉琪說,《東京宣言》向歐美社會及國際社會宣示:亞洲的患者不會也不應該成為活摘器官的幫凶。而亞洲諮詢委員會成立後,會加強台日韓在國際間的合作,那不僅是跟民間的這些關注生命倫理和醫學倫理的醫師團體和律師團體的合作,同時也要跟台日韓的政府及國會,在立法的實施、和立法修法的制定上面,徹徹底底的來阻止這些鄰近中國的亞洲民眾去大陸換器官,成為器官移植濫用的幫凶。

她表示,「我們都知道有些涉及活摘器官的醫生,也不斷到台日韓參加一些相關的醫學會、或器官移植的這些研究交流會,我們也呼籲當地的政府不要讓這些涉嫌參與活摘器官或協助移植旅遊的醫護人員入境,不准到這些亞洲國家進行移植旅遊的招攬以及器官移植的培訓,以免增強他們去幹反人類罪行的技術」。

朱婉琪表示,他們相信把亞洲遏止反人類罪的力量集結,對於歐美也等於是做了個示範,將把亞洲調查的相關資料,包括立法實施後的情況、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後的現況,及去中國大陸做移植旅遊的人數及等待器官的時間,和他們持續調查活摘器官的現況,也告訴歐美政府,希望他們也能夠採取採取相應立法措施,共同來制止21世紀前所未有的這種邪惡暴行。

專家贊同《東京宣言》:日韓台聯手應對中共活摘器官問題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醫師說,中共1999年開始鎮壓法輪功,從2000年起大量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做移植手術,「這個事情從2006年被揭發到今天為止,我們發現中國器官移植來路不明的還是非常多」。黃士維提出三點呼籲:第一、各國的醫師應該阻止自己的病人,到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因為可能涉及到一些違反人道的事情。

第二、國際社會應該要禁止中國的器官移植論文刊登在國際期刊,除非中國大陸的移植系統變成是透明的系統,合乎國際的標準要求。黃士維舉例,浙江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鄭樹森是肝移植專家,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頭銜是浙江反X教組織的主席,但一個醫生擔任這樣的職位是非常奇怪的,因為這個反X教組織就是中共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衍伸迫害其它宗教團體的組織。

圖為台灣大學附屬醫院雲林分院泌尿外科主任黃士維醫師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的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表示,通過深入細緻的研究,一直到今天,中國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主要是法輪功學員。(新唐人提供)

黃士維指出,鄭樹森有一篇論文刊登在《國際肝雜誌》(Liver International),在論文中提到2010年到2014年它們的醫院做了565個心死後的器官移植手術,後來就被踢爆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中國大陸那時候根本沒有那麼多心死後捐贈器官,鄭樹森一開始還辯駁說這是合乎倫理的,但隨後被前中共衛生部副部長、移植專家黃潔夫說這篇文章是造假的。

第三、遏止對中國器官移植醫護人員的培訓,醫學界知道中國大陸現在的移植醫師還是不斷的在國際交流,在西方國家接受訓練,但國際社會訓練這些人,將來它們在中國可能做違反人道、違反倫理的手術,「所以我們呼籲應該給中共更大的壓力,除非它的移植系統完全透明,要不然國際社會不應該再訓練中國的移植醫師。」

日本的移植旅遊考量會(SMG Network)SMG事務局長野村旗守說,《東京宣言》是一個極為創新的模式,因為是日韓台三國相互配合步調,共同面向應對中國(中共)的活摘器官問題。三國共同推動制定域外立法(移植旅遊),可以加強檢查功能,讓這個法律能夠更易於適用, 他非常贊成制定這個宣言。

圖為日本的移植旅遊考量會(SMG Network)SMG事務局長野村旗守,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的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分析了一直以來日本媒體及政界甚少報導中國買賣器官等相關人權議題的原因。(新唐人提供)

野村旗守表示,日韓台組織制定這個法律,在三國之間至少要有一個共通的規則。為了制定這個規則,現在由台灣的朱婉琪律師主導,已經開始著手要成立一個包括三國委員在內的咨詢委員會更是意義深刻,他覺得可喜可賀。另外,他覺得要有附帶懲罰的規則才可以。

日本的移植旅遊考量會(SMG Network) SMG代表加瀬英明様則表示,三國皆擁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並一齊發表宣言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首先需要進行三個國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每個國家各推選三個人也可以,組成的委員會作為出發點,然後努力去增加議員的數量。

加瀬英明様說,在諮詢委員會裡面,日本若有醫療方面的權威人士參加會更佳。「我們是在批判中共的器官移植濫用並沒有在批判中國。但這實際上不僅是醫療問題也是人權問題,如此來看,不是醫療專家也同樣可作為委員會的成員」。

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代表韓國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金松(Kim Song) 表示,很多法學專家都會認同《東京宣言》的立意,支持並參與進來。法學專家們在現實利害關係和力量邏輯方面,要根據人類普世的價值和法律保護的價值,做出中立的判斷,這些是受到訓練的人,至少在民主國家是這樣的。

圖為韓國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金松於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東京大學聯合主辦的針對器官販運及移植旅遊的亞洲研討會,介紹了韓國器官移植法、有關器官販運罪的案件,以及最近提交給韓國國會的防制移植旅遊的修正案。(新唐人提供)

金松說,因此當他對周圍的人們提到發生在中國的強摘器官和現在韓國政府對此事的應對時,很多人的反應都很敏感,認為不夠正義,甚至表現出很悲憤。因此他認為向更多的法學專家介紹宣言的立意,並聯合他們會帶來巨大的影響。

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會長李勝遠 (Lee Seung won)表示,如果以前是看到問題的個人或團體各自提出問題各自行動,那麼現在起亞洲有了共同發聲的有力的中心點。從超越單純的宣言,被賦予具體的課題角度可以說有了更強有力的推動力。

《東京宣言》全文–針對中國器官移植濫用問題

銘記《關於適用生物學和醫學的保護人權和人的尊嚴的公約》:《人權和生物醫學公約》(1997年,ETS第164號)和《關於人類器官和組織移植的生物醫學及人權公約之附加議定書》,ETS第186號);

考慮到《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的目的是通過將特定行為明訂為犯罪行為來防止和打擊販運人體器官,保護受害者的權利,並促進在打擊販運人體器官方面的國家之間及國際合作;

鑑於中國(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對器官取得途徑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鑑於2006年,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馬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地區國務卿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對被關押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後,得出的結論認為,法輪功學員是因為被奪取器官而遭到殺害;

鑑於2019年,由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QC爵士擔任主席的倫敦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公布裁決: 在中國,為取得器官而繼續殺害犯人,受害者包括被囚禁的法輪功運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犯下反人類罪;

鑑於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和聯合國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對活摘囚犯器官的指控表示關注,並呼籲中共政府增加對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制和透明度,並懲罰器官移植濫用者;

鑑於前聯合國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曼弗雷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和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大衛·馬塔斯和大衛·喬高要求提供信息,但中共政府未能充分說明器官的來源;

鑑於為販賣人體器官而殺害宗教信仰者或政治犯是對基本生命權的嚴重和不可容忍的侵犯;

決心為滅除販運人體器官和活摘器官作出重大貢獻,將引入新形態的犯罪態樣以對現有國際法作出補充;

認識到對人體器官販運所造成的全球威脅,應鼓勵密切的國際合作;

我們茲聲明如下:

1.促中共政府: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監禁和虐待;停止強摘所有囚犯的器官、撤除軍隊系統從事器官移植、建立和規範合法的器官捐贈制度(每個器官移植捐贈者均應以書面形式同意捐贈。這些同意書應可供國際人權官員檢查)以及開放國際調查所有看守所心和拘留處所;

2.促醫學專業人士積極勸阻患者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3.促各國政府不要向正在尋求器官或人體組織移植培訓的中國醫師簽發簽證;

4.促亞洲,美國和歐盟的醫師不要前往中國給予移植手術的培訓;

5.促所有醫學期刊拒絕接受中國有關器官移植經驗的研究論文;

6.促亞洲,美國和歐盟頒布域外立法,對參與未經同意的器官移植的行為予以刑事懲罰;

7.促亞洲,美國和歐盟政府禁止參與器官販運或活摘器官的人員入境;

8.促每個國家規範屍體及活體捐贈的法規,並確保其符合國際標準;

9.促每個國家為患者提供公平獲得移植服務的機會,並與所有有關當局合作,充分蒐集,分析和交流與非法獲取的人體器官有關的信息,提供給專業人員及有關官員此類訊息並加強培訓;

10.促每個國家開展關於販運人體器官的非法行為和危險的宣導;

11.邀請亞洲法律專家,醫師、醫學倫理專家成立「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詢委員會」致力於實現上述目標。#

2020年1月20日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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