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文字整理:李潔思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2月09日訊】長春市、榆樹市政法委、「610」操控公、檢、法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致使2019年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遭嚴重迫害,13人被非法判刑,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57人次,包括法輪功學員家屬被綁架;35人次被騷擾。

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2019年,榆樹市13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1人被迫害致死。

2019年,中共吉林省長春地區打著所謂「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掃黑除惡」的幌子,繼續執行江澤民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公檢法司人員不斷製造冤假錯案。

2019年1月23日下午,長春市榆樹市法院對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76歲的劉淑岩被冤判2年6個月、緩刑3年,勒索罰金數目不詳;50多歲的李秀娟被冤判1年,勒索罰款5,000元;69歲的張玉潔被冤判3年2個月,勒索罰款5,000元;75歲的李慶霞被冤判3年、緩刑4年,勒索罰款不詳;85歲的徐景超被冤判2年6個月、緩刑3年,勒索罰款1萬元。

宋兆恆,76歲,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退休女教師,於2019年1月14日被非法提審,當天被迫害致死。提審期間,法官軟硬兼施,利用她女兒逼迫她轉化。法官揚言,她不「轉化」(放棄修煉),就判她9年。宋兆恆回到監室後,含冤離世。

郭淑珍,72歲,於2019年8月5日被德惠法院冤判3年,勒索罰款數目不詳。

2018年12月31日中午,榆樹市五棵樹鎮法輪功學員郭淑珍和李姓法輪功學員在街上發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送拘留所迫害;遭構陷後又轉到看守所,被檢察院批捕起訴;後又轉到德惠市看守所異地關押,被德惠法院冤判3年。

李秀娟,50多歲,2018年6月13日下午,被榆樹市國保大隊的十來個警察闖入家中強行綁架,他們謊稱自己是弓棚派出所的警察。當時,李秀娟88歲的公公,因為正在生病,剛剛出醫院回家,家裡當時還有親屬和李秀娟的丈夫。

據街坊鄰居說,李秀娟被警察銬上手銬,拖出去很遠。李秀娟質問警察:「我沒有幹壞事,我是做好人,為什麼這樣對我?!」她被關進看守所。

警察還把她家裡的親屬和她丈夫安了個「妨礙公務罪」給帶走了,威脅嚇唬之後,晚上把他們放回家。

警察先後兩次來她家抄家,抄走私人物品,第二次拿著蒐查證又把她家重新抄了一遍。李秀娟被冤判1年,勒索罰款5,000元。

綁架騷擾

2019年,榆樹警察綁架騷擾92人次的法輪功學員。

2019年1月至12月,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各派出所,在「610」操控下,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據悉,榆樹市公安局採取延續「計分考核制」,用抓法輪功學員是「政治任務」、「論功行賞」來鼓動不明真相的警察在無知中作惡,推動警察非法抓捕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在這一年裡,據不完全統計就有57人次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綁架,35人次被騷擾。

所謂的「計分考核制」,就是非法抓捕一個法輪功學員記10分,抓兩個普通嫌疑犯記1分,那就等於抓20個嫌疑犯才記10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如果到醫院檢查身體狀況不符合被關押的條件,警察也要把他們送到拘留所,辦完手續後,才放人,這樣就可以給他們記分。

王鳳娟,2019年2月11日(大年初七),去一家蛋糕店時被跟蹤,在店內被警察綁架。店老闆白麗君一起遭綁架,兩人都被非法抄家。她們被拘留五天後,轉到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庭審後,情況不明。

樊雲鵬,3月26日下午,榆樹市華昌派出所四五個警察闖進他的家中將其綁架,並非法抄家。他被劫持到拘留所,到了第8天後的4月3日,被轉到看守所迫害。

樊雲鵬在一居民小區粘貼法輪功真相時被小區攝像頭錄像。警察鎖定目標、重點監控,跟蹤到他家實施綁架、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等個人物品。樊雲鵬已被非法判刑。

劉鳳寶,1月7日晚7時許,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劉鳳寶、丁麗傑、楊豔傑在掛「法輪大法好」條幅時,被正陽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丁麗傑、楊豔傑遭到非法抄家。

劉鳳寶的電動車被扣留,她原定被非法拘留15天,但四五天後被轉到看守所迫害,現已被非法判刑。

徐景超,85歲,榆樹市黑林鎮的法輪功學員,於2018年10月8日在給民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跟蹤、錄像並綁架。

2019年1月23日下午,他被榆樹法院非法判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罰款1萬元;12月下旬又被綁架,至今仍被關押在看守所迫害。

孫鳳華,年近70歲,4月23日晚上8點鐘左右,在家中被突然闖入的自稱是榆樹市國保大隊的七八個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法輪功書籍五十餘本被搶走。孫鳳華被非法拘留10天,這次是榆樹市國保大隊和閔家派出所勾結實施的綁架。

迫害者的厄運

明慧網報導,至今榆樹市至少有50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官員及警察相繼遭遇厄運,其中包括中共市委書記、副市長、政法委書記、「610」主任、公安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派出所指導員所長、公安警察、鄉黨委書記、村書記、治保主任以及學校校長等。

他們中有的被判刑,有的被「雙規」,有的上吊、跳樓自殺,有的身患癌症病死、遭遇車禍傷亡或喝酒猝死,也有的殃及家人等。例如:

2018年8月,吉林榆樹市常務副市長趙國軍被審查,後自殺未遂。他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綁架、抄家、拘留、勞教、判刑等手段,進行殘酷迫害。

柴玉峰,榆樹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死於肺癌,時年42歲。榆樹市2008年以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多半是經他一手簽字、批捕。

還有榆樹原市委書記李偉、趙國軍、常建、李建國、原法院院長張鳳軍、原榆樹市委書記馮善國、榆樹市原副市長、榆樹市公安局原局長高廣野等惡運纏身,他們都參與過迫害法輪功。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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