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中共高官的媒體人陳傑人遭重判15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5月02日訊】大陸敢言媒體人、網絡大V陳傑人,疑因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紀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而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多項罪名,被中共法院一審重判15年,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中共湖南省桂陽縣法院網站消息,4月30日下午,陳傑人以被「4宗尋釁滋事罪、2宗敲詐勒索罪、6宗非法經營罪、行賄罪」一審重判15年,罰金701萬元。弟弟陳偉人也被控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被判刑四年;陳傑人前妻劉敏被控「尋釁滋事罪」,免予刑罰。

法院聲稱,陳傑人自2015年以來,「藉『網絡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引發關注的是,陳傑人曾於2018年6月25日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紀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隨後幾天,陳傑人下落不明,與外界失聯。後證實被抓捕。

同年7月,湖南發布通報,聲稱公安破獲一起「以網牟利」,「大肆進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的案件,並宣布對陳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同年8月16日,中共喉舌新華社在發表題為「從『網絡大V』到『網絡害蟲』」的所謂「大起底」長文,聲稱陳傑人先後建立21個微博、公眾號、頭條號,發表、炒作、攻擊、揭露等各類負面文章3000餘篇,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

但新華社的文章被外界和陳傑人辯護律師普遍質疑是「未審先判」。

大陸著名博主蔡慎坤認為,「新華社關於自媒體時評人陳傑人涉嫌違法的長篇報導再一次向世人昭示:中國(中共)不需要法律!不管最後對陳傑人的判案結果如何,這種以國家通訊社之名渲染的未審先判,並且迫使當事人在媒體上認罪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一直倡導的法治精神,也踐踏玷污了幾乎所有人的尊嚴,而不僅僅只是在羞辱陳傑人一個人!」

辯護律師劉輝曾披露,此案自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2018年7月4日立案偵查後,該案數名嫌疑人不被允許會見律師。

去年11月,該案在湖南桂陽縣法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陳傑人5宗罪,稱其組成「網絡惡勢力」。

據網上資料,陳傑人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資深的媒體人,先後在《南方週末》、《中國青年報》、《新京報》、《人民日報》等媒體上發表了2000多篇評論文章。

2003年陳傑人以《中國青年報》記者身份踢爆武漢女大學生賣淫亂象,社會一時轟動,但陳傑人被解僱;2005年陳傑人作為《公益時報》主編,簽發批評文章,觸怒當局再被解僱。

2011年10月,陳傑人任職人民網江蘇視窗執行總編時,因「批評政府過多」被解僱。

2018年6月25日,陳傑人曾在網上公開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紀委書記鄧廣雁嚴重失職和瀆職。隨後幾天,陳傑人就下落不明,與外界失聯。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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