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揭秘中共酷刑系列之三:水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6日訊】「水刑」自中世紀問世以來,一直被公認為是酷刑。二戰時,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以及侵華日軍都曾對囚犯實施水刑。因為太過殘忍,水刑被《日內瓦公約》等國際法律條約明令禁止。然而,在當今中國的關押場所,水刑卻被大規模的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花樣翻新,名目繁多。例如「滴水穿石」、「在水一方」、「水池游泳」等。今天的揭祕酷刑系列報導,我們就來看看中共是如何使用水刑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的。

在廣州市黃浦區的一家強制戒毒所內,有一處由中共財政撥款建立的「思想教育學習班」(也被外界稱為洗腦班)。據曾在這裡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鄒玉韻回憶,每一位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的第一道酷刑,就是水刑

法輪功學員鄒玉韻:「那個高高的那種紅色、藍色的大水桶,裝滿水之後把我們整個人倒插進去,那個水就淹沒到你肩膀以下了,它在那裡震了一下,然後再把你提出來。(錄音2)就是感覺快要憋死的那種感覺,出來一口氣沒喘過來又進去了,所以就會嗆很多水進肚子裡。來來回回這樣弄。一天數不清。」

溺水而死,一直被認為是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之一。而水刑,則讓受刑者反覆感受溺水時的窒息和瀕臨死亡感,因此被視作十分殘忍的酷刑,許多國家都明令禁止。此外,醫療人員也曾多次警告,水刑是可致命的。

鄒玉韻:「有一個老師酷刑後,第二天,還是第三天就被他們折磨死了。」

前長春市三甲醫院內科主治醫師朱雅莉:「如果她是被動這樣情況下,她會非常恐懼,恐懼的時候人會掙扎,她心跳也加速了,呼吸會非常急促,就更容易造成「誤吸,就是把水吸入肺中,或者是窒息性死亡,因為她呼吸會出現應激反應。」

據《明慧網》披露,在中共的關押場所,水刑手段花樣翻新,名目繁多。例如「滴水穿石」、「在水一方」、「水池游泳」等。

曾在上海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夏海珍,回憶起自己在禁閉室遭受「泡污水」酷刑時的情景,依然不寒而慄。

法輪功學員夏海珍:「那個房間地是水泥地,很髒,有厚厚的灰塵和蟲子和蟑螂,獄警施蕾叫犯人不停的用水桶拎了很多水倒在房間裡,整個房間裡就成了一個污水水牢,她們強迫我坐在水裡,也不讓我動,她們都知道我當時來了例假,我的下半身都浸在水裡,血水污水整個都混在一起,心理上感覺水裡非常髒,總害怕有蟲子鑽到身體裡。」

生理期長時間的浸泡在髒水中,給夏海珍的身體帶來了永久性的傷害。

夏海珍:「「坐在水裡,一個小時一個小時的過去。心理上的壓力和身體上的冰冷,這種感受讓人感覺就好像是在地獄裡似的。衛生巾都泡滿了水,貼在身上,衣服都搭在身上,全濕了。經過八個小時的水刑迫害,後來造成了我例假長期不正常,身體流出的血都是黑的。下腹部長期發冷,疼痛。現在每想到那種痛苦,我有的時候都不想去回憶。」

醫生也指出,「泡污水」的酷刑,對女性來說是十分不人道的。有可能剝奪她們做母親的權利。

朱雅莉:「腹部受寒之後,輕的會造成月經有結塊,然後月經不暢,有可能會造成腹部劇烈的疼痛,重的程度也有可能會造成沒有月經,因為還有情緒上的因素,恐懼等。如果水很髒,坐在水裡,會造成盆腔的感染,子宮的感染,嚴重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子宮有細菌性病變,造成不孕。」

除了上述兩種水刑,還有前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採用的「澆冷水」,冬天以冷水長時間持續衝擊頭部,令受刑者頭痛欲裂;黑龍江牡丹江監獄的「灌水」,受刑後會口吐血霧,下體流出血水;山東濰坊昌樂勞教所的「嗆水」可造成肺部感染;重慶西山坪勞教所的「水牢」,造成受刑者下肢嚴重潰爛等等,可謂集古今中外水刑之大全。

採訪/常春 張天宇 編輯/張天宇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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