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黑皮書》:「血之契約」與任意處決

《共產主義黑皮書》第四部分 亞洲的共產主義:在再教育與大屠殺之間(70) 作者:讓-路易斯‧馬格林(Jean-Louis Margolin) 譯者:言純均

土地改革的關鍵因素是「訴苦會」。地主被叫到全村會議上,在那裡常常被扣上「叛徒」的帽子。(共產黨人系統地將所有地主和真正與日本侵略者勾結的人聯繫起來,且除了1946年之外,很快「忘記」貧農也經常與其勾結)無論是出於對最近變得強勢的這些人的恐懼,還是出於一種非正義感,事情往往開始得非常緩慢,激進分子被迫通過對被告進行肉體毆打和羞辱,來加快這些事情的進度。彼時,機會主義者或對被告懷恨在心的人總是開始譴責和指控,氣氛總是開始升溫。鑑於農民暴力的傳統,結局通常是,把地主判處死刑(伴之以沒收一切財物),並在農民的積極參與下立即處決。幹部經常嘗試(並非總是成功)將囚犯帶到地方法官面前,以確認判決。這個人人都從內心知道自己在其中的角色的恐怖劇(Grand Guignol)劇場,是「批鬥會」和自我批評會議的前身。這些會議將成為所有中國人的日常命運,直到1976年毛澤東去世。傳統中國人對儀式的偏好和盲從,自這些早期日子起變得顯而易見,任何不懷好意的政府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加以利用和濫用。

對於死難者人數,沒有精確的統計,但由於每個村莊必定至少有一人,100萬似乎是絕對最小值。許多作者一致認為,死亡數字在200萬人到500萬人之間。此外,還有400萬至600萬中國「富農」被發配到新的勞改營;近兩倍於該數字的人被置於地方當局觀察之下,時間長短不一──這意味著不斷受到監視、從事更加艱苦的勞動,以及一旦發生任何「群眾運動」,就會受到迫害。如果我們由長弓村遇害的人數15來推斷,我們就會得出最高估計值。但改革進程早就在那裡開始了。1948年之後,前一段時間的一些暴行被禁止。此前,屠殺長弓村當地天主教協會主席全家(並關閉教堂)、打人、沒收聲援富人的貧農之財物,以及搜查最近三代的任何「封建血統」(這意味著,幾乎無人可免於某種重新分類),令該村受到極大的重創。將人們折磨致死,以逼迫他們說出所謂財寶的下落。審訊系統性地伴隨著以燒紅的烙鐵折磨人。被處決者的家人遭受酷刑,其祖先的陵墓被搶劫和摧毀。一名幹部曾是一名土匪,且背棄了天主教信仰。他強迫一名14歲女孩嫁給他的兒子,並向全世界宣告:「我的話就是法律,我判處死刑的人都要死。」在中國的另一邊,雲南,前政府的警官何力義(He Liyi,音譯)的父親,僅憑那些理由就被劃為地主。作為一名官員,他被判處苦役。1951年,農業改革的中期,他被作為「階級敵人」遊街,從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然後被判死刑並處決,卻未曾被指控犯下任何特定的行為。他的長子是一名士兵,曾因把國民黨士兵召集到解放軍一邊而受到官方祝賀,但還是被劃為反動分子並受到觀察。所有這些行為在大多數農民中似乎很受歡迎。然後,他們獲准分配被沒收的土地。然而,由於各種原因(通常與其家人的經歷有關),一些人認為自己受到了這些任意處決的影響。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們的復仇欲有時間接表現為一種反對現存體制(existing establishment)的極端激進主義(ultraradicalism)。因此,對替罪羊的屠殺,並未以預期的方式使農民團結起來支持黨的「正義」。

這場巨大運動的真正目的首先是政治性的,其次是經濟性的,最後才是社會性的。儘管40%的土地被重新分配,但農村大部分地區鄉下富人少,且擁有極端的人口密度,這意味著大多數農民的經濟狀況僅略有改善。這場改革運動之後,平均地塊的面積為0.8公頃。該地區其它國家──日本、台灣和韓國──土地分配更加不公。它們在同一時期實施了同樣激進的土地改革,取得的成功卻要大得多。據我們所知,那些改革沒有死一個人,人們得到的損失補償多少令人滿意。中國可怕的暴力似乎不是改革本身的結果,而是中國共產黨人所進行的權力鬥爭之結果。在這場鬥爭中,少數活動分子被選為激進分子和幹部。與大部分村民簽訂的「血之契約」使他們參與了處決。共產黨向世界表明,它有能力犯下最嚴重的暴行。所有這些事情也使共產黨人得以增進對村莊運作方式的深入了解。當黨尋求處理服務於集體化的工業資本時,這種了解將極其有用。

(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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